-
2010-07-19
心是孤独的猎手
2007年中考完后的暑假我在这个博客上写下了第一篇日志,我记得那时还是个心比天高的无忧无虑的小屁孩儿,喜欢把各种稀奇古怪的想法和好玩儿抑或蛋疼的事记述在博客上。
三年之后的夏天,我拖着沉沉的行李会回到这个已然觉得陌生的家,坐在电脑前翻看着往昔的文字,顿觉恍若隔世。
有一个多月了,我没有写下任何文字,我觉得自己的思维越来越迟钝,语言越来越苍白,我已经不再是以前那个热血少年,可以在深夜里钉在电脑桌前任手指在键盘上飞扬。
心灰意冷。
这是我用来形容自己的词语。
快高考的时候我在看麦卡勒斯的《心是孤独的猎手》,我是那么的想要见见那位叫辛格的哑巴,想在深夜中和他的明眸相接,想要和他促膝长谈,告诉他这三年我都经历了什么,想要看他温婉的微笑。他会为我端上一杯咖啡,静静听我诉说。然后,在他的微笑他的举手投足间,我得到了莫大的鼓慰,我怀揣着他赠与的温暖在深夜回家。
这么久一直关注我博客的人,我想说你们就是我的辛格先生,谢谢你们这么长久地在我博客上的驻足,谢谢你们对一个陌生人也许只是无关痛痒的无病呻吟。
现在我要走了,我想将这三年的往事都尘封,等到老了再来看看,希望那个时候可以感叹一句:原来年少的悲伤是那么廉价。
拜。
十七岁的时候我说我活不到染头发的年纪
现在看来我已经活到这把年纪了
感谢上苍P.S LEOETE同学把Q留下吧。
-
2010-02-23
2010-02-23
上帝啊 为什么我唱歌老是跑调
没脸皮站在某个港口前深情弹唱
上帝啊 为什么我没有忧伤又俊美的修长脸庞
你知不知道圆圆的娃娃脸早已不是女生想要
上帝啊 为什么我没有伟岸的身高
够不到风铃够不到梦想够不到那个女孩所站的云霄
上帝啊 为什么我的笔不能生出一朵朵美丽的花
不能用它来明净这世间的浮躁
上帝啊 为什么我没有显赫的身家
让全世界的人对我谄媚地笑
上帝啊 我一无所有
上帝啊 我还能怎样
梦想啊 它在哪里闪闪发光
我拼了老命还是找不到
上帝啊 您老行行好
给我一只青鸟为我指引方向
给我一座灯塔为我照亮远方
别让我觉得前途暗淡无光
别让我觉得自己好窝囊
我还不过是个小孩您不会忍心看我受伤
看我这样的颓唐
啊 上帝啊
好想好想躲在您的胯下
永远永远不要长大
-
2010-01-03
暗蓝病以及其他
1.
我得了很严重的暗蓝病,全身湿淋淋又皱巴巴,一股子呛鼻的霉菌味儿。我的皮肤上分散着暗蓝色的小颗粒,我闪灼灼的眼眸变得昏惨惨,好像掺杂着碾碎了的黑夜和云翳。
明年青阳万丈的时候,我要一个人去一个明晃晃的高原小城,浸泡在氤氲着达子香的空气中,让阳光蒸发掉我全身幻灭又潮湿的暗蓝。
2.
我爱过一个男人,他叫做奥斯卡·王尔德。
3.
乌鸦爱上燕尾蝶,只是燕尾蝶不愿意。
乌鸦悲痛欲绝,径自躺在森林的土层上,喃喃的说:“哦,就让这凛冽的严冬将我埋葬吧。”
冬天过去,春天又过去,夏天来临。乌鸦长成了一棵灰败的树,被阳光的手指一触,便抖落下一地黑灰色的尘滓,飘飞出无数绚丽的燕尾蝶。她们绕着树蹁跹,旋即消陨。
4.
我们都戴着一副脏眼镜,我们不想也不敢去擦拭。
我怕害怕,怕被真相灼伤了眼。
我们害怕,害怕看清世界的脸。
我们害怕,清晰让我们靠近死亡。
我们害怕,孤独和死亡紧密相连。
我们说,模糊的感觉挺安全。
-
2010-01-02
操蛋的元旦
1. 蜗居
这两天看蜗居,感觉没想象中那么好看,都说台词儿诙谐睿智,可我总觉得很多台词都说得前言不搭后语的,经不起推敲。故事情节相对于一般国产电视剧是进度是够快的了,可我总觉得还不够,我更喜欢像TVB和美剧那种三分钟一个小刺激10分钟一个小高潮的模式,看着带劲儿。看蜗居的时候,一碰上郭海藻和宋秘书眉目传情我就死命摁快进,掉鸡皮疙瘩的感情戏老长就罢了,关键还不是俊男配美女的那种!你说谁愿意看个老男人和年轻美女卿卿我我啊?
看着这些年轻人每天为了一套只能住70年的破房子挤破脑袋甚至出卖爱情我就替他们累,至于么。没能力购买干嘛打肿脸充胖子欠下一屁股债。像《奋斗》里那样,几个朋友合伙买个废弃的工厂住在一起,再给它起个小资的名字不好么。抑或先别那么早结婚,买辆车,找个能并肩走天涯的人,万水千山走遍,看尽长安花,在车上做爱、抽大麻,累了就睡在里边,那才是青春。
感想什么的就不多说了,来看看下面这条旧闻,这才是重点:
广电总局电视剧司管理司司长李京盛在召开年会上表示某些电视剧价值导向错误,直批引起广泛讨论的《蜗居》“有很大的负面社会影响,靠性,靠荤段子,靠官场腐败,靠炒作来吸引眼球。”
广电局的人人品一向都很成问题,瞧李司长这话说得,简直漏洞百出。
性?荤段子?话说我看蜗居都十来集了发现提到性的地方就恐怕就只有前三集,还就那么几分钟,你这不是故意栽赃陷害么?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啊。况且您老的性观念还恐怕停留在文革时期呢吧?性本来就是正常生活的一部分,人家也不是整部剧都在讲性,点到为止,为残酷严肃的话题加点儿料,这都成负面影响了?看你模样也应该有孩子了吧,那孩子还是你嘿咻后生出来的呢,你耳朵听一下电视剧里的污言秽语就被负面了,那做那种肮脏淫邪的事得多负面啊。你孩子可更是罪恶的产物啊,你干什么不去体外受精生个试管婴儿啊,这样一来你那话可变的有说服力多了,十三亿哦不六十亿人民全都是被负面的产物,就您一家子正面,举世混浊您独清啊。
官场腐败?您这是想捍卫还是想遮掩什么呢,说漏嘴了吧?好的电视剧不是得反应实事么,您敢说现在官场不腐败么?您为什么不让电视剧反应官场腐败呢,明摆着是受了哪个高层领导的指使吧?那人看完这剧阴沉着脸拍拍你的肩:这个要不得,得禁。您赶紧嬉皮笑脸打躬作揖:这就禁这就禁,王八羔子导演吃了雄心豹子胆居然敢丑化您!政治书上说中国是人民当家做主的国家,你他妈连政治都这么不透明还人民当家做主?人民?谁是人民?我记得以前看李碧华的小说《霸王别姬》,里面有这么段对话(背景是文革时期):女人白天出门扫大街,晚上回来对老公说她是为人民服务。老公说他去端茶送水,也是为人民服务。老婆纳闷了,问:你说啊,我周边的人都在辛勤劳作,都说为人民服务,你说都为人民服务去了,这人民是谁啊?老公答:嗨,毛主席呗!敢情人民就是你们这些高层领导,啧。说个题外话,现在所学的六科中我最不待见的就是政治,因为我恶心满纸假话的政治书。
炒作?题材新鲜点犀利点就说别人炒作么?援引鲁迅先生的一句话,大致如此:这世上就是有些动物,好象自己中了中庸之道,凡是新事物都忍不住要排挤,凡是和自己观点有差池的就称之为偏激。
2. 跨年
元旦的前一天,一个人疯子样的守在电视机前看跨年晚会,江苏上海湖南山东四个台轮番看,不亦乐乎。印象最深的是谭维维唱的《谭某某》,觉得那曲写的太好了,后来一百度才知道原来是旅行团写的,怪不得。舞台造型有点儿山寨范晓萱的味道,不过我更喜欢谭维维这种气质。但我有点担心,担心“谭某某”成了谭维维的绝唱,像OWLCITY一样,继SALTWATER后再无佳作。
后来看着看着睡着了,醒来后发现我跨年了,好操蛋的元旦。
3. 圈钱者
昨天买了一堆碟。花了正版的钱买了一张盗版的《三枪》,兴冲冲拿回家看,结果睡着了。醒来后肠子都给悔青了。张艺谋拍的那都叫喜剧么?!从片头到我睡着愣是一点想笑的意思都没!起初看那牛逼的剧照和演员我还以为是什惊世骇俗的大作,真是糟蹋了亲爱的闫妮儿阿姨。简直不过庆幸那碟不是正版,没给老谋子的圈钱事业锦上添花。
4. 青春鸟
上上个月看了《孽子》,白先勇的作品,感触很深。结尾阿青和小男孩在寂寥的大街上跑步那段看得我很揪心,好残酷的现实。
我喜欢这个故事中的很多人。他们的野性,他们的不甘不驯,他们身上流动着的名叫传奇的血液,他们闪灼灼的眼眸,都深深震撼着我。那些在黑暗处无所依归的青春鸟儿们,就像一团熊熊燃烧的原始森林的野火,和这个容不得他们生存的世界相抗衡。
我喜欢阿青,他身上有着很强的阳刚之气,流着军人的血液。我想他是一个有庇护欲的人,自从弟娃死后,就到处寻找有弟娃影子的孩子。他被爸爸赶出家门,因为他和同学发生猥亵行为被保安发现,随之被全校通告。对于那个家其实他没有眷恋,因为唯一眷恋的弟娃已经死了。他一直一直在寻找能够庇护的孩子,赵英,小弟……那么多跃动而可爱的孩子,他告诉自己弟娃一直没有死,弟娃一直活在这些孩子身上。故事的最后,阿青和一个小男孩一起奔向暮色深处,也许那是一段光明的归途。
我喜欢小玉,他一直不知道自己的爸爸是谁,他只知道爸爸是日本华侨,他一直有个梦想,那就是去日本找爸爸。他竭尽所能要去日本,一直做着自己的樱花梦,后来梦想忠于照进现实,他去了日本。
我喜欢吴敏,他是个好孩子。在张先生家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可他太单纯,不知道什么该爱什么不该爱,张先生那样的人,他们的灵魂已经被炎凉的事态灼伤得千疮百孔,他不敢爱,他不能爱,就像徐志摩所言:这是个自私的世界,容不得爱,容不得爱!吴敏后来为情所困,割腕自杀未遂。他还有个刚出狱的爸爸要养,活得好辛苦。
我喜欢老鼠,喜欢他瘦棱棱的肩胛骨,喜欢他整天嘻嘻哈哈天塌下来都不怕的样子。他喜欢偷东西,这是你的一种宣泄么,是你向世界报复的方式么。
他们是中心公园的青春鸟,他们在中心公园这片荷尔蒙漫溢的藻儿小国喷薄他们炙热的青春。他们猥亵么,他们邪恶么?不,他们是黑暗中最黑的花。
记得以前听报道说,当初《孽子》之所以能在大陆出版,是因为有关部门认为这反映了台湾的社会问题。可是,这本书反映的真的仅仅是台湾方面的社会问题吗?同性恋难道仅仅存在于资本主义国家?以前看新闻,有评论说中国对于同性恋算是宽容的了,很多国家对同性恋还要判刑。宽容?被歧视,被嘲笑,无处不在的白眼,这就是所谓的宽容?作为一个资深网民,私以为当下很多中国人尤其是90后的对于同性恋这个群体是很宽容的,可现实中很多人却不是如此。某天在教室,和同桌讨论电影,我让她看《霸王别姬》,说那是中国电影史上最伟大的电影。结果那女人听我说完仿佛受了莫大的玷辱,带着一副便秘的表情摇摇头:不要,那是讲同性恋的,好恶心呀~ 我想,中国是没有禁锢同性恋,中国政府选择的是回避,这是另一种禁锢,让同性恋被扼杀在“道德舆论”的口水中。
我想在关于同性恋维权的问题上,中国尚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这话说得好像老头子。。。)。
-
2009-12-27
想要活着,想要活得快乐,想要每天早上去看你。
1.
坐在我前边的女孩,常常一个人为了芝麻绿豆大的事歇斯底里地哭。
我也和她一样,常常为了芝麻绿豆大的事想不通,想着想着心脏就开始乱跳,想着想着呼吸就变得急促。
有一天那个女孩一边哭一边喃喃的说,怎么办啊,想死了。
2.
有一段时间每个周周末都听央广的国学堂。正碰上老教授讲中医治疗焦虑症。欣欣然记下药方,仿佛在昏惑的世界看见一点点鲜焕的光。
回城去看中医,他是妈妈的朋友,死活不给我开药,乐呵呵地说,没事儿没事儿,开导开导就好,吃中药没用的。
3.
买了几瓶中成药。一粒粒圆溜溜的小药丸,仿佛期间隐匿着无穷力量,能够吞噬我所有恼人的焦虑。
4.
今天开家长会,老师笑眯眯地对妈妈说我没问题,最近进步了不少,状态来了嘛。
5.
妈妈对我说放开点,考不上有什么了不起,她有“公司”,不会让我赋闲在家没事做。
6.
王尔德。晏小山。嵇康。王勃。陈子昂。郁达夫。
发现自己喜欢的作家全是忧郁而脆弱的男人。
7.
“想要活着,想要活得快乐,想要每天早上去看你。”
8.
最后的几个月,焦虑症依旧在我千疮百孔的心头跳踢踏舞。
但我不可以不努力。
为了守住麦田,为了飞过沧海,为了应验园神的谶言,为了梦中的橄榄树。
-
2009-11-12
荒原之葵
那个阴冷的早晨,我被莫名其妙的扔在了这片潮湿的土地里,成了荒野里唯一一朵向日葵。
我不知道这是哪里,也许是英格兰北部某个郡的荒原上。这里仿佛郁积了世间所有的阴霾和湿气,让我本应饱满的花瓣变得枯皱和干瘪。
我仍记得第一次从土层中出来时我是多么的失望。这个荒凉的地方没有我的同伴,有的只是死沉着脸的石楠。西风常年地呼啸,如同一位愁眉苦脸的女诗人在低吟浅唱。那些石楠,还有常年把枝干伸向苍天祈求甘霖的枯树也跟随西风一同悲歌。
就在这样的荒凉中,我孤寂地开花——一朵干瘪、孱弱的枯黄色葵花。就如一袭肃穆的黑袍上一点明艳的污渍,突兀而扎眼。
你是什么花?禁不住好奇,一株肃穆的石楠冷冷的问道。
向日葵。我是一株向日葵。
向日葵?那是什么样的花?
啊,那是一种信仰太阳的花。它们朝拜太阳,每天虔诚地唱着赞美词,赞美太阳,赞美它所给予芸芸众生的希望。向日葵都是太阳的信徒,都是太阳的儿女。
可这里是不被太阳眷念的地方。苍穹总是乌云密布。我们信仰乌云,它遮挡了阳光,让我们免受它的灼烧。我们还信仰西风和暴雨,信仰冰雪和寒霜。
我没有再说话。我低下头默默祈祷,也为往后某个时刻的仰头而储蓄力量。
我一直记得父亲的话:
要相信太阳,无论在多么阴冷的角落,它总会踏着灿烂的脚步悄然而至。
从那以后我开始安静地祈祷。
荒原的冬季漫长而寒冷。猖獗的西风攫取了我稀零的花瓣。
多别致的发卡,衬我的黑发多么合适!西风轻狂地嬉笑。
我始终低着头,默念着关于太阳的祷文。
那些祷文。是先辈们辗转了万水与千山,天涯与海角,搜集最纯最圣洁的阳光碎片所凝练而成。那些灿烂的文字,镌刻在每一朵向日葵的花瓣上,生生世世,永不漫漶。
就这样,我靠那些温暖的文字度过了整个凛冽的冬季。我越加恬淡和熨帖。本以为,我会一直孤单地在这凄凉的荒原上生长和枯萎,直到那一次露水般美妙的邂逅。
一个清冽的早晨,沉沉的乌云被日臻强烈的阳光灼烧得四分五裂,然而仍固执地不肯散去。天空如龟裂的大地,每一道裂口,都绽放出苍白的光;又如伤痕累累的身躯,每一道伤痕,都在灼灼地燃烧。
这个时候,我都会热切地仰望天空,期望着太阳的脚步近一些,再近一些。
湿润的风带着远方野蔷薇的问候轻盈掠过。
知更鸟将空旷的苍穹鸣叫得寂寥。
南去的燕群在大地上投下一片优雅的剪影。
此时此刻,我蓦地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寂寞。宇宙洪荒,天地玄黄,我是那么渺小,那么微不足道,我在这凄凉的荒原生存下去的意义何在?那个凋零的日子,我开始期盼它早日到来。
当我正悲伤地琢磨着死亡的问题时,一个轻快的黑影朝我飞来——是一只燕子。
燕子用复杂的眼神望着我,良久,才开口道,你是一株向日葵么?对,向日葵。
可是,在这样寒冷的荒原里,怎么会长出向日葵?
不知道,也许是上苍一个无足轻重的玩笑。我随时都会死去,只是我还没看见过太阳,心仍有不甘。燕子,你也是阳光的信徒吧,你要去南方么?
信徒?还算不上吧。我将要去南方,去那个离太阳最近的地方,我们喜欢温暖。
说点什么吧朋友,关于你在南方的经历。我对这个过客突然有了兴趣。
南方啊……离这里尚有一段距离。只要你看见了椰子树抑或香樟,那就证明你已经到了南方。去年春天,我就是在香樟树上栖居的。你知道么,我爱上了那棵香樟树,整个春天和夏天,我都和它在一起。我爱它优雅的姿态和迷人的香味,我们准备厮守终生。可是后来,秋天来了,瑟瑟的秋风冷得让我打颤。我知道,在这样下去我非冻死不可。于是我开始和它商量着暂时离开的事——
什么?你要走?你不爱我了吗?
不,亲爱的,我很爱你,可是,为了不让自己冻死,我必须离开。
借口,借口!如果你真的爱我,就不会吝惜自己的生命,我的恋人应该陪我走过无数的春温秋萧,夏炎冬寒。不论狂风和暴雪,冰霜和雨雪。走吧,你走吧,你根本就不爱我,我也无需再爱你。
我想辩解,可它根本不睬,竟和一只红雀调起了情。
砭骨的北风又开始呼啸,受不了寒冷的我,伤心又无奈地离开了。
一路上我都郁郁寡欢。同伴对我说,嘿,伙计,看开一点吧,不值得为一个自私的马子懊悔。你瞧,那些燕尾蝶,它们多美呀,随便搭上一个玩玩儿吧。
可是那些蝴蝶根本代替香樟树在我心中的地位。现在想想,我真是个懦夫,为了爱情,死又何妨呢!可是现在明白这些已经太晚了……
说着说着,燕子竟然开始哽咽起来,旋即开始嚎啕大哭。
那一刻,我突然喜欢上了它——这只为情所困的傻傻的燕子。
那一天,燕子哭了好久好久,直到苍茫的暮色如黑色藤蔓般滋生,慢慢把天际掩蔽得密不透风。葵花,你曾想过自己为何在这里生长么,你孤独么?燕子终于停止了饮泣,哽咽着问。
啊,真高兴你不再哭了。是啊,我常常在想我从哪儿来,也许是某个有着瓦蓝色眼眸的淘气姑娘顺手把我从马车里扔在了这儿;抑或是某个流落到此地的阴郁的吉普赛女人,她太过绝望,想要在这荒瘠的土地里播种希望。然而我生长得太过缓慢,还没来得及长出土层给予她温暖与希冀,她便带着沉沉的的沧桑继续流浪了;还可能是一只邪恶乖戾的黑猫……哎,我还说这些干什么,一朵花生根发芽了,就不再是可辩驳的事实,只有遵循每一朵花的宿命,坦然面对上帝精心设计的美好抑或困顿。我不曾孤独,因为每一朵葵花都是阳光的信徒,我们永远和太阳同在。
哎,朋友,你真可怜。燕子喃喃地说,眼角又泛起点点泪光。
嗨,燕子,你怎么又哭啦?说点高兴的事儿吧,再给我讲讲你在南方的经历。
好吧,好吧。燕子用柳叶般的翅膀擦擦眼角的泪花,悠悠地回忆起南方的往事来——
那一年的夏天,我只身飞往法国某个小镇,在小镇某个旷野上,我看见一望无垠的向日葵花海——那是一幅多么绚烂和神圣的景象呀,成千上万朵向日葵,面朝太阳,虔诚地唱着一首关乎希冀的赞美词。阳光倾斜在每一朵向日葵的花瓣上,那是太阳正为他虔诚的信徒做着弥撒,用那圣洁的阳光洗去罪孽,带来希冀。
在一片明晃晃的颜色中,我看见一个斑驳的灰色影子孤独的伫立。我好奇地飞了过去——是一个画家。他衣衫褴褛,目光如炬,右手在画纸上不注地抖动。他在画那些葵花,燃烧的,奔放的,散发着强大生命力的葵花。我忍不住用翅膀去碰触,却被那滚烫的颜色灼伤。
后来,我才知道,那个沉默的灰暗男人名字叫文森特•梵高。
我亲爱的葵花,如果你能离开足下的土地,我一定要带你去那个南方小镇,带你去那个男人那儿,让你成为他画中的主角。
可是,我这样的丑陋,我的花瓣比桃核还要枯皱,比秋叶还要暗淡,我是一朵还没来得及绚烂就已经衰朽的花,那个画家,他看过的花都如此绚丽和饱满,怕是对我没有兴趣吧……我悲伤地说。
不,不。庸俗的人才会只注意事物的外表,而文森特•梵高从不会那样。他画无穷无尽的虬结的燃烧的黑夜,画沉睡的静谧的小镇,画浑浊的充满泥土色颗粒的旷野。我想,他会用他滚烫的画笔将你燃烧,燃烧掉你的自卑,燃烧掉你的悲伤,燃烧掉你周围的黑暗,照亮你枯皱表层下最热情洋溢的最美轮美奂的灵魂。
暮色沉沉,三月的馨风拂动我身上隐秘的忧伤。燕子静静依偎在我宽硕的叶子下。我们不小心跌入了梦境。
梦里,燕子带着我在天际飞行,我终于离开了这枯涸和晦暗的荒原,它要带我去南方,去文森特•梵高的那个荷兰小镇,他会用画笔将我燃烧。
我从一个黯蓝色的早晨醒来。空气中氤氲着无数颗粒状的忧伤,紫色的雾霭笼罩着整个荒原。荒原似是浸润在厚厚的琥珀中,颓靡又毫无生气。黯蓝色,幻灭的蓝,绝望的蓝,燥裂的蓝。我喜欢的颜色,一种似乎隐匿着无尽忧伤的颜色,不是吗。
燕子不在了,是去南方寻找那棵香樟树了吗?他还是更喜欢香樟吧,毕竟我是这样的衰朽和颓败,又有什么资格和美丽的香樟比肩呢?
我惝然若失地环顾四周。这时一个娇小而忧伤的影子向我飞来——是燕子,那只多愁善感的燕子先生——他嘴上还叼着一卷羊皮纸。
你去哪儿了?还以为你不辞而别呢。我酸酸地问。
对不起,亲爱的葵花,趁着你熟睡未醒,我去了荒原北边的知更鸟田庄,因为半夜里我影影绰绰听到从那儿传来小男孩的哭声。于是我顺着这哭声飞进了田庄的某个卧室,旋即看见一个金头发的小男孩蜷缩在床上颤抖着“嘤嘤”的啜泣。
你为什么哭呀。我问。
小男孩顿了顿,然后仰起颤抖的脸(哦,他的眼眸那样的湛蓝,不糅杂一丝尘滓;他的皮肤那样的惨白如纸,让人矜怜和疼惜),颤巍巍地问,你……是一只燕子么?
是的孩子,我是只燕子。你还没告诉我你为什么哭呢。
因为寂寞,这无时无刻不萦绕在我四周的寂寞,它们啃噬着我的灵魂,让它愈发单薄,让它千疮百孔。它们充盈我孱弱的身躯,汹涌着撞击我的五脏六腑,溃散我的灵魂,发出冗长而空旷的回响。我快死了,我就要死了,你能淡褪我的寂寞,能抚慰我焦灼的灵魂么?
你为什么寂寞?
我无所事事。我每天躺在床上对着斑驳的壁纸发呆。我厌倦了仆人们给我讲的那些老掉牙的故事,我恶心爸爸给我的那些死气沉沉又毫无灵魂的书籍。没人和我说话,没人看得清我灵魂的样子。
你为什么不走出这阴晦的老宅子?外面的世界可比房子里好多啦。你可以和野玫瑰味的泠泠晨风撞个满怀,可以闻到泥土的馥郁,可以听见百灵鸟的吟唱,可以看见无垠的风信子、铃兰……
不,我不能出去。男孩打断了我。爸爸说我有严重的风湿和哮喘,湿润的空气和繁杂的气味会加重我的病情。
啊,我可怜的孩子,你一定承受了很多别人不曾遭际的苦难吧。不过,要坚强呀,知道么,在这片荒原上,有一株向日葵也和你一样承受着这莫大的苦楚,可是它依然乐观和坚强,从不抱怨命运的不公和生活的寂寥。
为什么,它不痛苦吗?
因为她是太阳的信徒。
太阳的信徒?可是这儿是不被太阳眷顾的角落,阴雨连绵,晴天少之又少呀。
不,太阳从来就不会消失,它永远存在于人们的心中,给每个笃信它的人以无穷的力量。皈依太阳,成为太阳的信徒,默念关于太阳的赞美词,让阳光驱逐你灵魂深处的阴霾,修补所有的漏洞,抚慰你被寂寞灼伤的斑驳的心。让圣洁的太阳为你做一场弥撒,在你的手心刻画上太阳的吻痕,在每一个岑寂的日子里为你喧嚣,在每一个黯淡无光的日子里为你熠熠生辉。你愿意成为太阳的信徒吗?
愿意,我愿意!
那么,别再抱怨,心向太阳,内心的阴霾终将遣散。你会一天天好起来,那时候便能走出这萧寒的庄园,看到那株独立苍茫却兀自乐观向上的葵花。
燕子终于结束了它冗长的讲叙。他替我打开那卷羊皮纸,优雅地朗诵起来:
亲爱的葵花:
我也和你一样成为了太阳的信徒。我要和你一起信仰太阳,继续面对这不尽如人意的世界。亲爱的葵花,我们都要相信,一切终将过去,穷途末路的尽头会有春暖花开,山的那边会有碧海涛涛。
谢谢你,谢谢你给予我的温暖。
这一刻,我头一次不再感觉自己的渺小。天地之间,竟还有一颗饱受创伤的心被我的事迹所感染和抚慰。
燕子,能帮我回函吗?
当然,你想写什么呢?燕子叼来一片枯黄的叶子和一只蘸满桑葚汁儿的羽毛笔。
就写一首关于太阳的赞美词吧,燕子,请听我唱——
我伟大的主啊
我由衷为你歌唱
请赐我灼灼阳光
驱散这淅淅寒风
吞噬这沉沉暮霭
喧腾这萧萧万籁
燃烧这黯黯苍冥我圣明的主啊
远方朔风猎猎
我却能听见青鸟鸣叫
世界天昏地暗
我却能看见大海的蓝色回响
荒原寒风砭骨
我却能感受到你的温暖我仁慈的主啊
我由衷为你歌唱
请赐我熠熠阳光
让我茕茕孑立仍不自哀
天寒地冻仍不畏惧
山呼海啸仍不动摇
纵然焜黄华叶衰
只要身披你所禀赋的朝霞
便能永远容光焕发
便能跨越彩虹,飞过沧桑
暮春已过,初夏渐至。可这糜烂的冷空气兀自不见消停之势,反更变本加厉起来。寒风如刀,狠狠地割裂着荒原的芸芸众生。石楠成片成片地垂倒下去,像是做着某种诡异的宗教仪式。
燕子哆嗦着它瘦小的身子,紧紧依偎着我。
燕子,燕子,你还不去南方么?你看,天气越来越冷了。
不,我要陪着你,直到太阳出现的那一天。
可是看这个情形,太阳怕是很久都不能够出现了。再这样下去,你会冻死的,快走吧,去南方,去找你的香樟树,走吧燕子,我求求你。我几乎快要哭了出来。
不不不,葵花,我决心已定,我要陪着你,一直这样陪着你。
为什么,我有什么好,值得你抵上自己的性命?你还有你的香樟,还有自己的幸福要去追逐啊。燕子,燕子,我求求你,求求你……我终于哭了出来,金色的泪水从眼眶泫然落下,旋即被猖獗的西风卷走。
最初的最初是因为责任,是因为在我的肩上有沉沉的责任呐。知道么葵花,你之所以在这荒凉的土地上孤寂地开放,全是因我而起。那一年,我嘴里叼着一颗葵花种子漫不经心地从这片荒原飞过,那时我想把你种在南方,我想要看一株葵花绽放的姿态,想要听你唱诵优美的赞美词。那时候,我鼻子突然痒痒,于是便忍不住张开嘴巴打了个喷嚏,之后便如你所知,你带着你灿然的梦遗落在了这荒寂的原野。我当时并没怎么在意,不就是一颗种子嘛,没什么大不了。于是想也没想边飞去了南方。来年,因为香樟的绝情,我起了轻生的念头,一路上我都反反复复琢磨着该怎样去死,结果却突然发现了盛开在荒原中的你——葵花。那一刻我是如此的惊讶,一颗枯皱的种子,竟然能够在这样的环境下生根发芽开花。我开始接近你,了解你,从你的身上我学到了很多东西,我不再轻生,不再郁郁寡欢;我也知道了实际上你并不快乐,你也有自己阴郁和软弱的一面,但总归是我的疏忽大意造就了你的悲剧,所以我愧疚万分,我决定要陪着你,起码陪着你度过这个凛冽的寒冬。后来,就不再单单是因为责任了,那是爱啊,葵花,是因为我爱你,比爱肤浅的香樟树更爱你。就让我们这样一直依存下去吧,直到死亡将我们分开。
啊,亲爱的燕子,我亲爱的燕子,你真傻……我紧紧地依偎着燕子,一边语无伦次地呢喃,一边不注地流泪。
我要一直陪着你,葵花,一直这样陪着你,你就答应吧。燕子微笑着安然闭上了眼睛。
燕子,燕子,你还好么,回答我呀,回答我,醒一醒啊。
我感觉燕子的身体愈发的冰凉,这时,我望了一眼阴霾的天空,随即低下头,忍着痛,从土层里拔出了自己的根。
燕子,让我用灼烫的根来温暖你。说着,把自己的根插入了燕子厚厚的羽毛里。我用尽全力让自己浑身的热流源源不断滚入燕子冰凉的身体,燕子你一定要睁开眼,燕子你不能死。
最后,我的意识渐渐模糊,天地成了一个潮湿的粗粝的小圆点,喧嚣变得喑哑,浑浊转为苍白,
我终于闭上了双眼。
冥冥之中我看到一个瘦弱的男人站在我的眼前。你是谁。
文森特•梵高,太阳之子。我要带你们离开。
去哪儿。
去离太阳最近的地方,阿尔的太阳。
曾几何时,枯枝终于划破了天空的脸,滴滴殷红的血液在云层的缝隙中晕散,投映下斑驳陆离的光。阴翳一点点被阳光吸吞噬,雾霭四分五裂,荒凉渐渐褪去。
太阳出来了。阳光铺陈大地,填满水洼,蒸发掉空气中氤氲的糜烂。
荒原的一切变得鲜活起来。
远方闪烁着一个雀跃的影子,是那个庄园里的小男孩,他的小脸变得红润而有光泽,不再苍白如纸。他正急切地寻找着,寻找那一夜给他带来温暖的曾经望断天涯路的燕子和那株曾经独立苍茫的葵花。
可惜他再也看不到了。
-
2009-11-12
荒原之葵。
那个阴冷的早晨,我被莫名其妙的扔在了这片潮湿的土地里,成了荒野里唯一一朵向日葵。
我不知道这是哪里,也许是英格兰北部某个郡的荒原上。这里仿佛郁积了世间所有的阴霾和湿气,让我本应饱满的花瓣变得枯皱和干瘪。
我仍记得第一次从土层中出来时我是多么的失望。这个荒凉的地方没有我的同伴,有的只是死沉着脸的石楠。西风常年地呼啸,如同一位愁眉苦脸的女诗人在低吟哀号。那些石楠,还有常年把枝干伸向苍天祈求甘霖的枯树也跟随西风一同悲歌。
就在这样的荒凉中,我孤寂地开花——一朵干瘪、孱弱的枯黄色葵花。就如一袭肃穆的黑袍上一点明艳的污渍,突兀而扎眼。
你是什么花?禁不住好奇,一株肃穆的石楠冷冷的问道。
向日葵。我是一株向日葵。
向日葵?那是什么样的花?
啊,那是一种信仰太阳的花。它们朝拜太阳,每天虔诚地唱着赞美词,赞美太阳,赞美它所给予芸芸众生的希望。向日葵都是太阳的信徒,都是太阳的儿女。
可这里是不被太阳眷念的地方。苍穹总是乌云密布。我们信仰乌云,它遮挡了阳光,让我们免受它的灼烧。我们还信仰西风和暴雨,信仰冰雪和寒霜。
我没有再说话。我低下头默默祈祷,也为往后某个时刻的仰头而储蓄力量。
我一直记得父亲的话:
要相信太阳,无论在多么阴冷的角落,它总会踏着灿烂的脚步悄然而至。
从那以后我开始安静地祈祷。荒原的冬季漫长而寒冷。猖獗的西风攫取了我稀零的花瓣。
多别致的发卡,衬我的黑发多么合适!西风轻狂地嬉笑。
我始终低着头,默念着关于太阳的祷文。
那些祷文。是先辈们辗转了万水与千山,天涯与海角,搜集最纯最圣洁的阳光碎片所凝练而成。那些灿烂的文字,镌刻在每一朵向日葵的花瓣上,生生世世,永不漫漶。
就这样,我靠那些温暖的文字度过了整个凛冽的冬季。我愈加恬淡和平静。本以为,我会一直孤单地在这凄凉的荒原上生长和枯萎,直到那一次露水般美妙的邂逅。
一个清冽的早晨,沉沉的乌云被日臻强烈的阳光灼烧得四分五裂,然而仍固执地不肯散去。天空如龟裂的大地,每一道裂口,都绽放出苍白的光;又如伤痕累累的身躯,每一道伤痕,都在灼灼地燃烧。
这个时候,我都会热切地仰望天空,期望着太阳的脚步近一些,再近一些。
湿润的风带着远方野蔷薇的问候轻盈掠过。
知更鸟将空旷的苍穹鸣叫得寂寥。
南去的燕群在大地上投下一片优雅的剪影。
此时此刻,我蓦地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寂寞。宇宙洪荒,天地玄黄,我是那么渺小,那么微不足道,我在这凄凉的荒原生存下去的意义何在?那个凋零的日子,我开始期盼它早日到来。
当我正悲伤地琢磨着死亡的问题时,一个轻快的黑影朝我飞来——是一只燕子。
燕子用复杂的眼神望着我,良久,才开口道,你是一株向日葵么?对,向日葵。
可是,在这样寒冷的荒原里,怎么会长出向日葵?
不知道,也许是上苍一个无足轻重的玩笑。我随时都会死去,只是我还没看见过太阳,心仍有不甘。燕子,你也是阳光的信徒吧,你要去南方么?
信徒?还算不上吧。我将要去南方,去那个离太阳最近的地方,我们喜欢温暖。
说点什么吧朋友,关于你在南方的经历。我对这个过客突然有了兴趣。
南方啊……离这里尚有一段距离。只要你看见了椰子树抑或香樟,那就证明你已经到了南方。去年春天,我就是在香樟树上栖居的。你知道么,我爱上了那棵香樟树,整个春天和夏天,我都和它在一起。我爱它优雅的姿态和迷人的香味,我们准备厮守终生。可是后来,秋天来了,瑟瑟的秋风冷得让我打颤。我知道,在这样下去我非冻死不可。于是我开始和它商量着暂时离开的事——
什么?你要走?你不爱我了吗?
不,亲爱的,我很爱你,可是,为了不让自己冻死,我必须离开。
借口,借口!如果你真的爱我,就不会吝惜自己的生命,我的恋人应该陪我走过无数的春温秋萧,夏炎冬寒。不论狂风和暴雪,冰霜和雨雪。走吧,你走吧,你根本就不爱我,我也无需再爱你。
我想辩解,可它根本不睬,竟和一只红雀调起了情。
砭骨的北风又开始呼啸,受不了寒冷的我,伤心又无奈地离开了。
一路上我都郁郁寡欢。同伴对我说,嘿,伙计,看开一点吧,不值得为一个自私的马子懊悔。你瞧,那些燕尾蝶,它们多美呀,随便搭上一个玩玩儿吧。
可是那些蝴蝶根本代替香樟树在我心中的地位。现在想想,我真是个懦夫,为了爱情,死又何妨呢!可是现在明白这些已经太晚了……
说着说着,燕子竟然开始哽咽起来,旋即开始嚎啕大哭。
那一刻,我突然喜欢上了它——这只为情所困的傻傻的燕子。
那一天,燕子哭了好久好久,直到苍茫的暮色如黑色藤蔓般滋生,慢慢把天际掩蔽得密不透风。葵花,你曾想过自己为何在这里生长么,你孤独么?燕子终于停止了饮泣,哽咽着问。
啊,真高兴你不再哭了。是啊,我常常在想我从哪儿来,也许是某个有着瓷蓝色眼眸的淘气姑娘顺手把我从马车里扔在了这儿;抑或是某个流落到此地的阴郁的吉普赛女人,她太过绝望,想要在这荒瘠的土地里播种希望。然而我生长得太过缓慢,还没来得及长出土层给予她温暖与希冀,她便带着沉沉的的沧桑继续流浪了;还可能是一只邪恶乖戾的黑猫……哎,我还说这些干什么,一朵花生根发芽了,就不再是可辩驳的事实,只有遵循每一朵花的宿命,坦然面对上帝精心设计的美好抑或困顿。我不曾孤独,因为每一朵葵花都是阳光的信徒,我们永远和太阳同在。
哎,朋友,你真可怜。燕子喃喃地说,眼角又泛起点点泪光。
嗨,燕子,你怎么又哭啦?说点高兴的事儿吧,再给我讲讲你在南方的经历。
好吧,好吧。燕子用柳叶般的翅膀擦擦眼角的泪花,悠悠地回忆起南方的往事来——
那一年的夏天,我只身飞往荷兰某个小镇,在小镇某个旷野上,我看见一望无垠的向日葵花海——那是一幅多么绚烂和神圣的景象呀,成千上万朵向日葵,面朝太阳,虔诚地唱着一首关乎希冀的赞美词。阳光倾斜在每一朵向日葵的花瓣上,那是太阳正为他虔诚的信徒做着弥撒,用那圣洁的阳光洗去罪孽,带来希冀。
在一片明晃晃的颜色中,我看见一个斑驳的灰色影子孤独的伫立。我好奇地飞了过去——是一个画家。他衣衫褴褛,目光如炬,右手在画纸上不注地抖动。他在画那些葵花,燃烧的,奔放的,散发着强大生命力的葵花。我忍不住用翅膀去碰触,却被那滚烫的颜色灼伤。
后来,我才知道,那个沉默的灰暗男人名字叫文森特•梵高。
我亲爱的葵花,如果你能离开足下的土地,我一定要带你去那个南方小镇,带你去那个男人那儿,让你成为他画中的主角。
可是,我这样的丑陋,我的花瓣比桃核还要枯皱,比秋叶还要暗淡,我是一朵还没来得及绚烂就已经衰朽的花,那个画家,他看过的花都如此绚丽和饱满,怕是对我没有兴趣吧……我悲伤地说。
不,不。庸俗的人才会只注意事物的外表,而文森特•梵高从不会那样。他画无穷无尽的虬结的燃烧的黑夜,画沉睡的静谧的小镇,画浑浊的充满泥土色颗粒的旷野。我想,他会用他滚烫的画笔将你燃烧,燃烧掉你的自卑,燃烧掉你的悲伤,燃烧掉你周围的黑暗,照亮你枯皱表层下最热情洋溢的最美轮美奂的灵魂。
暮色沉沉,三月的馨风拂动我身上隐秘的忧伤。燕子静静依偎在我宽硕的叶子下。我们不小心跌入了梦境。
梦里,燕子带着我在天际飞行,我终于离开了这枯涸和晦暗的荒原,它要带我去南方,去文森特•梵高的那个荷兰小镇,他会用画笔将我燃烧。
我从一个黯蓝色的早晨醒来。空气中氤氲着无数颗粒状的忧伤,紫色的雾霭笼罩着整个荒原。荒原似是浸润在厚厚的琥珀中,颓靡又毫无生气。黯蓝色,幻灭的蓝,绝望的蓝,燥裂的蓝。我喜欢的颜色,一种似乎隐匿着无尽忧伤的颜色,不是吗。
燕子不在了,是去南方寻找那棵香樟树了吗?他还是更喜欢香樟吧,毕竟我是这样的衰朽和颓败,又有什么资格和美丽的香樟比肩呢?
我惝然若失地环顾四周。这时一个娇小而忧伤的影子向我飞来——是燕子,那只多愁善感的燕子先生——他嘴上还叼着一卷羊皮纸。
你去哪儿了?还以为你不辞而别呢。我酸酸地问。
对不起,亲爱的葵花,趁着你熟睡未醒,我去了荒原北边的知更鸟田庄,因为半夜里我影影绰绰听到从那儿传来小男孩的哭声。于是我顺着这哭声飞进了田庄的某个卧室,旋即看见一个金头发的小男孩蜷缩在床上颤抖着“嘤嘤”的啜泣。
你为什么哭呀。我问。
小男孩顿了顿,然后仰起颤抖的脸(哦,他的眼眸那样的湛蓝,不糅杂一丝尘滓;他的皮肤那样的惨白如纸,让人矜怜和疼惜),颤巍巍地问,你……是一只燕子么?
是的孩子,我是只燕子。你还没告诉我你为什么哭呢。
因为寂寞,这无时无刻不萦绕在我四周的寂寞,它们啃噬着我的灵魂,让它愈发单薄,让它千疮百孔。它们充盈我孱弱的身躯,汹涌着撞击我的五脏六腑,溃散我的灵魂,发出冗长而空旷的回响。我快死了,我就要死了,你能淡褪我的寂寞,能抚慰我焦灼的灵魂么?
你为什么寂寞?
我无所事事。我每天躺在床上对着斑驳的壁纸发呆。我厌倦了仆人们给我讲的那些老掉牙的故事,我恶心爸爸给我的那些死气沉沉又毫无灵魂的书籍。没人和我说话,没人看得清我灵魂的样子。
你为什么不走出这阴晦的老宅子?外面的世界可比房子里好多啦。你可以和野玫瑰味的泠泠晨风撞个满怀,可以闻到泥土的馥郁,可以听见百灵鸟的吟唱,可以看见无垠的风信子、铃兰……
不,我不能出去。男孩打断了我。爸爸说我有严重的风湿和哮喘,湿润的空气和繁杂的气味会加重我的病情。
啊,我可怜的孩子,你一定承受了很多别人不曾遭际的苦难吧。不过,要坚强呀,知道么,在这片荒原上,有一株向日葵也和你一样承受着这莫大的苦楚,可是它依然乐观和坚强,从不抱怨命运的不公和生活的寂寥。
为什么,它不痛苦吗?
因为她是太阳的信徒。
太阳的信徒?可是这儿是不被太阳眷顾的角落,阴雨连绵,晴天少之又少呀。
不,太阳从来就不会消失,它永远存在于人们的心中,给每个笃信它的人以无穷的力量。皈依太阳,成为太阳的信徒,默念关于太阳的赞美词,让阳光驱逐你灵魂深处的阴霾,修补所有的漏洞,抚慰你被寂寞灼伤的斑驳的心。让圣洁的太阳为你做一场弥撒,在你的手心刻画上太阳的吻痕,在每一个岑寂的日子里为你喧嚣,在每一个黯淡无光的日子里为你熠熠生辉。你愿意成为太阳的信徒吗?
愿意,我愿意!
那么,别再抱怨,心向太阳,内心的阴霾终将遣散。你会一天天好起来,那时候便能走出这萧寒的庄园,看到那株独立苍茫却兀自乐观向上的葵花。
燕子终于结束了它冗长的讲叙。他替我打开那卷羊皮纸,优雅地朗诵起来:
亲爱的葵花:
我也和你一样成为了太阳的信徒。我要和你一起信仰太阳,继续面对这不尽如人意的世界。亲爱的葵花,我们都要相信,一切终将过去,穷途末路的尽头会有春暖花开,山的那边会有碧海涛涛。
谢谢你,谢谢你给予我的温暖。
这一刻,我头一次不再感觉自己的渺小。天地之间,竟还有一颗饱受创伤的心被我的事迹所感染和抚慰。
燕子,能帮我回函吗?
当然,你想写什么呢?燕子叼来一片枯黄的叶子和一只蘸满桑葚汁儿的羽毛笔。
就写一首关于太阳的赞美词吧,燕子,请听我唱——
我伟大的主啊
我由衷为你歌唱
请赐我灼灼阳光
驱散这淅淅寒风
吞噬这沉沉暮霭
喧腾这萧萧万籁
燃烧这黯黯苍冥我圣明的主啊
远方朔风猎猎
我却能听见青鸟鸣叫
世界天昏地暗
我却能看见大海的蓝色回响
荒原寒风砭骨
我却能感受到你的温暖我仁慈的主啊
我由衷为你歌唱
请赐我熠熠阳光
让我茕茕孑立仍不自哀
天寒地冻仍不畏惧
山呼海啸仍不动摇
纵然焜黄华叶衰
只要身披你所禀赋的朝霞
便能永远容光焕发
便能跨越彩虹,飞过沧桑 -
2009-10-08
你离开了这个海洋,只留给我蓝色的回声。
舍弃了对生命的热恋
摆脱了恐怖和希望
我们以简短的献言
感谢冥冥的上苍
幸喜生命总有尽期
死去的长眠不复起
纵使细流长逶迤
也会平安归海洋
——《马丁·伊登》
记不得是哪天夜里了,睡不着觉,用手机上网,无意在百度搜索上输入杰克·伦敦,然后便看见他自杀的消息。
卒于1916年。
记得那晚我哭了。绝不是故作姿态。一股强大的悲伤突然从心底朝着眼眶汹涌而来,强烈挤压着原本枯涸的泪腺。
杰克·伦敦,那个血气方刚的男人,那个热爱大海的水手,那个钟情于哲学的孩子,那个理想主义者,他自杀了。虽然这早已是意料之中的事。一年前读《马丁·伊登》,就已经有了这种预感,但还是为他的陨落而涔然心惊。
马丁·伊登就是杰克·伦敦。他所有的文字,都是他对于自己人生的一个预言,同时也是一个魂器。
《哈利·波特》中,伏地魔利用魂器让自己复活。
杰克·伦敦在死去的一刹那,便在自己的文字中涅槃。他和马丁·伊登合二而一。
安息吧,亲爱的杰克·伦敦先生。你的天堂会是什么样子,会不会有一片蓝色的大海,会不会有无数的帆船,会不会有很多个勃力森?
操翻这该死的名利场,快乐地唱起关于美丽姑娘和金银珠宝的歌谣,快乐地对着大海吐口水,拿起你的朗姆酒,我们干杯。
-
2009-09-15
老裁缝和她的戒指。
1.
这天夜晚,海潮镇又下起了大雪。镇上的孩子们因为恶劣的天气不能去雪地上放烟火,于是早早钻进了暖暖的被窝。
壁炉的火烧得正旺,雷诺和他的小孙女儿一起躺在床上。雷诺穿了一件褐色的厚毛衣,依偎起来很温暖,还可以闻到淡淡的烟草味。
“爷爷,今天给我讲什么故事呀?”丽塔歪着小脑袋问。
“爷爷今晚给你讲个老裁缝的故事。木棉村的老裁缝碧落婆婆的故事。”
“嗯。”丽塔紧紧握着雷诺面包一样松软的手,瞪着金鱼一眼圆鼓鼓的双眼。
雷诺深深叹了口气,明亮的火光在他沉浊的眸子里跳来跳去。他张开燥裂的双唇,开始悠悠地讲起故事来,几十年前那段沧桑旧梦又慢慢浮上了心头——
老裁缝住在木棉村,当老裁缝还是小裁缝的时候呀,她是个裁缝店老板的女儿,过着衣食无忧的小康生活。温室里成长起来的小裁缝出落得亭亭玉立,性子天真无邪,让村子里的男青年们都一见倾心。小裁缝的爹爹对村子里这些不学无术的嬉皮士们可看不上眼,他们哪配得上自己的女儿呀。爹爹每晚睡觉前都喜滋滋地为女儿筹划着婚事儿,把村子里的男青年们挨个儿想了个遍,又把东村的男青年们也想了个遍,想来想去还是觉得不合适,于是又把西村的也想了个遍,想着想着就歪着头甜甜地睡着了。
有一天,村里头来了个流浪汉。他衣衫褴褛,蓬头垢面,目光萧寒。他颤巍巍地坐在一棵大榕树下,一双阴郁的黯蓝色眼眸望着阴霾的天空,拿起吉他唱起歌儿来——
嘿嘿嘿
我仁慈的上帝啊
请你告诉我
请你告诉我
为什么我活得这样孤单
喔喔喔
我亲爱的上帝啊
请你告诉我
请你告诉我
为什么这世上悲伤的人这样多
啦啦啦
我博爱的上帝啊
请求你给我一只青鸟
带我走过悲伤
带我穿越沧桑
指引我去往那无忧无虑的永无岛
流浪汉悲伤而略带喑哑的歌声立刻引起了很多过客的驻足观望。村民们一个个都咧着嘴安静聆听着这个流浪汉的抑郁与惶惑。这个时候,小裁缝提着一篮子热腾腾的烤蛋糕从流浪汉身旁走过,她蓦地就被这悲伤的歌声所吸引,不知不知停下了雀跃的脚步,缓缓回过头,挤进了安静的人堆里,是谁在唱这样一首凄惶而美丽的歌儿呀——
原来是个流浪汉,小裁缝完全被这动人的音符所吸引,她闭上了双眼,一刹那她似乎感觉到了生命最深层次的哀伤——对于生活的无奈,对于前途的迷茫。但是,这些无奈,这些迷茫,却又是这样的美丽,这样的令人着迷!
流浪汉终于唱完了歌儿,人群纷纷散去。小裁缝望着仍旧目朝天际的流浪汉,把一篮子烤蛋糕递给了他。
“不要再悲伤了。吃点蛋糕吧,它们也许能让你快乐。要坚强呀,人生的路还长着呢。”
流浪汉低下头望着小裁缝,四目交接处,流浪汉黯蓝色的眼眸宛如黑夜里的大海,悲伤的黯蓝液体汹涌着流淌进小裁缝翠绿如碧草般的双眸。黯蓝色的忧郁与凄惶,碧绿色的生机与明媚,一瞬间相互交融,一种说不出的奇妙感觉在两个人的心中慢慢滋生。
那就是爱啊,那就是黯蓝色的碧绿色的美轮美奂的爱,在那样一个阴霾的天空下腾然地升华。
良久,小裁缝才恍然回过神来,瞬间羞红了脸。她低下头,道了声“保重”,匆匆离开了流浪汉。
流浪汉呆在原地,低下头,黯蓝色的眼眸被泪水濡湿,蓝色的泪珠划出眼角,流过鼻梁,落在尘土上,沾染上浑浊的尘埃,扑腾着不见了。 -
2009-09-10
在炎热和抑郁的夏天我无法停止吐槽。
那谁问我怎么那么久不更新 我说没时间 现在想想觉得自己答错了 不是没时间而是没情怀 在博客上码字也是需要情怀的 情怀怎么来啊 情怀是被一堆情怀的书熏出来的 近来我变得越来越浮躁 总是静不下心来看书 对文字的感觉也越来越钝拙 常常在逛街时一个人拼命自言自语 末了还思忖着一定得把这堆自言自语码在博客上 回到家钉在电脑前却无从下手 一句装幺三的话就是 好像虔诚的圣徒唱不出漂亮的赞美词
夏天早过去了 秋天还是没来 好想快些在周记里用上七月流火这个词儿
因为炎热的天气学校破天荒地放了一次高温假 我恨死恨死夏天了 前几天在太上老君炼丹炉一样的教室里上课 汗水逆流成何 还好我衣服质量不差 没有激凸 看着前排的弟兄穿着一件很是单薄的汗衫 我坏笑着说 你丫这衣服要是出了汗肯定够淫荡 最恨的是去食堂打饭 热得我膀胱肿胀睾丸爆裂 每次端着一碗浑黄的菜我心里就直嘀咕 食堂大妈大叔的汗水是不是直接滴到这菜里当食盐的呀 食堂这可又省了一笔呀
我恨死恨死校领导了 上次去抱政治作业 一进办公室冷气就像我直面扑来 看见政治瘪三老师边啃西瓜边对着笔记本的话筒大声打哈哈 那一刻我想要捏碎他的蛋
我也恨死恨死那些80后90后一半明媚一半忧伤的写手了 窝在空调屋里写着一些关于夏天转瞬即逝的哀叹 我只想说我操你们的妈 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不明白为什么要有教师节 教师也不就是种职业么 每种职业都是辛苦的 每种职业对社会都有贡献 教师虽然像园丁一样辛勤栽培着祖国的花朵 但辛勤也是有报酬的 很多人把老师比作奶牛 也许他们产的大部分是奶(当然不乏三鹿的) 但吃的绝不可能是草 现在这世道 把教师比喻成野猪还差不多 吃的是农民辛辛苦苦种的庄稼 产的是又酸又臭的野猪奶 还非逼着学生喝不可 喝下去的就是好学生是国家栋梁 吐出来的就是不学无术的坏孩子 末了还非得对野猪产的野猪奶歌功颂德一番 我想说 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 每个人都很现实 教师不像你们想的那么伟大 所以我觉得国家弄这么个教师节对站在其他岗位上恪尽职守的人来说太不公平 农民没有农民节民工没有民工节 你教师凭什么就有个教师节
博客的背景乐换成了李霄云的爸爸给的坚强 在学校的时候每次听这歌都会被感动得热泪盈眶 它让我微笑着面对每一个焦灼的日子 陪伴我度过这些日子的还有 金银花 胖大海 一些不知名的棕色米粒 它们都是清热解毒的中药 能让我快速进入一级备战状态 其它的还有提拉米苏和黑巧克力 它们让我快乐
每天清晨被曾轶可的歌声叫醒 那首旅行的意义 我在闹钟的备注里写道 remember to smile when u wake up 配了一张港大的图 不过我知道自己考不上 琢磨着想把图换成川外的 我想学西班牙语 因为我要去加那利群岛看三毛的房子
这个是我寝室窗外的天空 早上晨跑过后趴在床上照的 不是我喜欢的黯蓝色 但依然让我想起梦想 想起香港
发现自己是彻头彻尾的选秀控 我迷恋美国达人迷恋快女迷恋超女迷恋幸存者(这应该也是一种选秀) 也许其实质是对一夜成名的向往 但就我那破嗓子也只有向往的份儿而已
昨天迷了一小会儿王若琳 现在又厌了 一流的嗓子下流的歌 劝她还是别原创了 接着翻唱西洋老歌吧
昨天去上晚自习的时候知道要放假 奔回寝室拿行李 坐上回泸州的车时已经余晖阑珊了 车子里一片昏暗 校友们尽情释放着对于这突如其来的悠悠假期的激动 我仿佛又闻到了那熟悉的味道 荷尔蒙的味道 车上的人都在纵情撒欢 我托着下巴望向窗外开始嘴角上翘浮想联翩 我们在演村逼版的skins 我们在满是大麻和裸体的车上交媾 我们的目的地是大海 我们去那儿裸泳和野交 我们在诠释青春 这些就是所谓的青春
fucking youth
-
2009-06-07
骗子。
骗子
1. 预兆仿佛是一个预兆,很小很小的时候,孤独就已浸润了我颤抖而单薄的生命。
2. 幼儿园两岁,我进了幼儿园。茫然地望着妈妈匆匆离去的背影,陌生和不安的感觉顷刻间汹涌而来。丰沛的泪水旋即充盈了我的眼眶,我嚎啕大哭,声嘶力竭地吼叫,我要回家,我要回家,我要回家!
老师是个强悍的梳着齐耳短发的结实女人,她一把将我推到教室中央。四周坐了一圈的小孩,几十双眼睛齐刷刷地射向了我。
哭吧,继续哭,看你能哭多久。
我茫然无措地站着,仍旧是不停声嘶力竭地哭。仿佛哭得越大声妈妈回来的机率就越大。我是个没毅力的小孩,没过多久就哭累了,于是愣愣地站着,一下又一下地哽咽。老师走过来,把我推搡到我的座位上。然后,开始上课。
从那个时候起,我开始了只属于我一个人的漫长放逐。
在操场上,老师规定,男孩去玩摇摇船,女孩去玩滑滑梯。摇摇船,那种一个人坐这头另一个人坐那头的摇来摇去的小船。果不其然,所有的小船都被成双成对的伙伴占领了,没有我的份。孤零零地站在太阳下沉思,自己要不要去求求他们。终于,鼓起勇气,来到两个玩得正欢的男生旁,颤巍巍地问,可以让我坐坐吗。
可以,但你要先帮我们推。
好啊。于是,一下一下的,我开始充满期待地推着那沉沉的小船。
好了吗?轮到我了吗?
再推会儿吧,过会儿就让你玩儿。
现在呢?
没有理我。他们自顾自地嬉闹。
喂,现在总算可以了吧。
还是不理我。
推了很久很久,老师喊集合了。我终究没有坐上那只小船。
一个人慢吞吞地在教室吃完了午饭,那时老师已经领着其他小孩去了午休室。看到一个同班的小女孩在嘤嘤地啜泣。她梳着两根乖巧的麻花辫,双眼噙着清澈的泪花,在阳光下映射出畏葸。你怎么了。我问她。
没说话,仍是不停地哭。
午睡的时间快到了喔,我带你去午休室好吗。
说完我牵起她的手,走出了教室。一个连自己都庇护不了的人,居然想去庇护别人。
在楼道上,四五个男生站成了一排,堵住了我们的去路。他们恶狠狠地说,不准过去。我和那个女孩停在了楼梯上,不知道该怎么办。僵持了很久,也许是觉得没趣,他们走了。于是我赶忙带着女孩上了楼。从小我就是个路痴,我不知道已经去了很多次的午休室在哪里。于是我们迷路了。
过了很久很久,当我终于焦急地红着脸蛋颠簸到午休室时,老师早已恭候在门前,劈头盖脸对我一阵骂。
你去哪里了?你知不知道现在什么时候了?你带着她去玩了是不是?她怎么哭了?你欺负她了?!
不知道该说什么,我委屈地望着凶神恶煞的老师。女孩站在我的旁边,木然的表情,什么也没说。
那天我睡在床上,咬着发霉的被子眼泪不住地流。
从小就不喜欢睡觉,很多稀奇古怪的想法总是无时无刻不充盈着我的大脑,令我总是睡不着觉。记忆中幼儿园的午休好像从来就没睡着过。某一天我对妈妈说,妈妈中午我不想睡觉了中午你能来接我么。妈妈微笑着说好呀。
于是每天中午我都忍受着同铺那个脏兮兮的男生的脚臭,目不转睛地望着窗外的人流。妈妈妈妈,你什么时候来接我回家啊。
可是我渴望的那个身影从来没有出现过。从来没有。
3. 小学刚入学的第一堂课,我站在座位上东张西望,一个女生哭着在喊妈妈。随后老师让我们两人两人的排成队一起去操场玩。待其他同学都找到伴后,就只剩我和那个哭泣的女生了。那个女孩,慢慢走了过来,噙着泪水,沙哑的声音在说,我能和你一起吗。
好啊。
她的眼睛好大,好漂亮,像是中间镶嵌着黑珍珠的琥珀。我想。
有一天,爱哭的女孩拿着一瓶草莓味的牛奶对我说,你愿意当我的王子吗,如果你愿意,我就让你喝我的草莓牛奶。好啊。我喝完了牛奶。草莓味的牛奶真好喝。
女孩把一枚“蓝宝石”戒指戴在我的手指上,微笑着说,亲爱的王子殿下。
她把一块纱巾轻轻蒙在我的脸上,柔声说,睡觉吧,亲爱的王子殿下。
她对扮演宫女的好友说,这是我亲爱的王子殿下,你们要好好服侍他。
公主公主,我亲爱的的公主,你可不可以永永远远就这样当我的公主,我可不可以就这样永永远远当你的王子,就算没有草莓牛奶也可以,就算没有宫女也可以。不要骗我了好吗,永永远远当我的公主。
第二天的课间,我兴致勃勃地走向我的公主。只见她认真地对另一个男孩说,你能当我的王子吗。旋即,看到一旁尴尬的我,她冷漠地说,把那枚戒指还给我,快。
我站在那里,一言不发。骗子,骗子。怎么可以这样,我才是你的王子啊。
僵持了几秒,我慢慢摘下了无名指上那枚闪闪发光的戒指。
呐,给你。转身,头也不回地离开。
还是新王子比较帅。
对啊对啊,早该换了,哑奴丑死了!
你看他那副依依不舍的样子,真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啊,真把自己当王子了。
啧啧~
哈哈!
……
于是,七岁的我,又恢复了往日的孤独。七岁的生命里,空旷得就只剩下了孤独。
可是公主你知不知道,直到现在我依然喜欢喝草莓味的牛奶,天友的草莓牛奶。每一次,当香醇的粉红色液体流过我的喉间,总是会想起你,我的公主,以及当年那个孤独的男孩。
4. 初中常常想到死。总想,若熬不下去,那就死吧。
可是,我又凭什么要死,生命中还有很多事,我还没有体验;还有很多人,我还没有遇见。
我不能死。
12岁,在妈妈同学的书架里发现了一本三毛的书,《撒哈拉的故事》。于是开始疯狂地爱上了这个女人的文字。夏天的时候,躺在草席上,翘着二郎腿,稳稳捧着那本泥巴色封面的小册子,目光如炬,似乎要燃烧那些承载着沧桑文字的泛黄纸张。没有人知道,那个时候,我稚嫩的心灵,早已越过万水千山,来到凄凉的撒哈拉。那一刻,我也和三毛一样,将自己莫名其妙的乡愁,搁置在了那一片广袤的沙漠上。
后来,继续看了她的《雨季不再来》,从那些敏感而惶惑的文字里,隐隐约约的,我看见了自己的影子。序言中,她说,人,是可以改变的,只是每一个人都需要时间。对于这句话,我笃信不疑。我开始安静地等待,等待有一天,我能成为一个像她一样快乐的流浪者,等待似乎指日可待的蜕变。
后来的后来,某个午后,从老师口中得知了她的死亡。
1991年1月4日,那个叫做三毛的流浪者,在黑夜里,选择了陨灭。
再后来,又读了她后期的作品。
“我要守住我的家,护住我丈夫,一个有责任的人,是没有死亡的权利的。”
这是她曾经说过的话。也许她不知道,她所要守护的,不单单是她的家,她的丈夫,还有许许多多颗孤独的心灵啊。这些,都是她的责任。而她却选择了离去。她不知道我曾经想过,要一直追随她的文字,直至生命的尽头。
骗子。骗子。
5. 现在我已经习惯了孤独,以及被欺骗。
高中我在教师宿舍租了一间房。某个清晨,房门没有关,一只小猫出现在我面前。算不得很好看,然而我却由衷的喜欢。是只被离弃的流浪猫么,是不是肚子饿了?我拿出一盒牛奶,倒在碗里,猫儿开始奋力地喝起来。饿坏了吧小家伙。以后和我一起生活吧。
很早以前就喜欢猫了。那是种孤独的有灵性的动物。我喜欢猫儿的眼睛,仿佛洞悉一切,也许正是因为如此,才会孤独终生吧。
下午的时候,托同学给猫儿买了猪肝。放学后急冲冲赶回寝室,捏着鼻子将难闻的猪肝煮熟,再用冷水冷却。放在猫儿的面前,猫儿开始狼吞虎咽。吃罢了饭,猫儿开始对我撒娇,眯着眼睛把脸向我身上蹭。孤单的心开始有了小小的慰藉。
晚自习下后,又急急忙忙冲回寝室,打开门的一刹那,猫儿瞬间就跑出了门外。而后,轻巧的身影立即消失在楼道里。追不回来了。
骗子。
放月假回家,在阳台的一个纸箱里发现一只鸽子。爸爸说那是在路边捡到的,它的翅膀受了伤。
经过几天悉心的疗养,鸽子翅膀的伤势渐渐好转。有一天,我打开纸箱的盖子正要添米,鸽子扑腾飞走了。
爸爸说,它还会回来。鸽子不像人,它懂得报恩。
一个月后回家,鸽子依旧没有回来。
6. 谁是骗子看电影《霸王别姬》。程蝶衣声嘶力竭地吼道,你们都骗我!
我突然觉得好笑,因为这才意识到,过去的十几年,不过是自己的一厢情愿,根本就没有谁在骗我。当初,极力讨好身边的每一个人,然而得到的却只有漠视。曾经觉得自己被欺骗,现在才发现,那个骗子,始终只是我自己。程蝶衣也比我幸福,好歹能被人骗。而我,孤独得只能自己骗自己。
我要报复。那天,我躺在沙发上恨恨的说。
就像我最开始所言,那是一个预兆,预兆十几年后抑或一辈子我会依然如故。孤独不断渗透进我的生命,源源不断地向我孱弱的灵魂提供养料。生命是一场孤独的放逐,走在这条被放逐之路上的,始终只有我自己,没有别人。
你好,孤独。 -
2009-05-03
小长假。
放假前悲壮地痛下决心这次坚决不回家,要在学校为半期考全面复习。放假当天左思右想后还是拿着几大床要洗的被子一大堆复习资料还有几件换洗衣裳坐上了回家的车,心想回去又不是不能复习嘛。回到家行李一扔,鞋子一换,往沙发上舒舒服服一趟,打开电视,看起《天赐》来,结果一看就是一下午。
[不是有四天半的时间嘛,够复习的]
晚上和同学去看《南京!南京!》。前半段刘烨打战时我一直处于半梦半醒的状态,然后慰安妇的戏来了,我知道是开始煽情的时候了。爱死江一燕演的江香君了,你看那双眼睛多么恍惚而又无畏啊。还有高圆圆演的姜淑云,实在是美的惊人,但就觉得这角色太假了,鬼子不是连老妇都XX么,为什么对她却视而不见?片尾很多人都说假,我倒不觉得,陆川似乎想要通过那场戏象征什么——黑暗结束、光明到来?只是那孩子的笑声实在太XE……
第二天外婆过生,相机被一个喝醉的亲戚摔坏了,我X他!饭后我拿着U盘去照相馆冲印,把很多我P过的非主流照都印下来了……还是嘟嘴的……(结果那些照片昨晚被我弄丢了……不知放在KFC里还是豪客来里了……)
第三天上网。
[明天复习,明天一定要好好复习]
第四天——也就是今天,从中午12点起床,一直玩XX(巨无聊的单机游戏,我都不好意思说……)玩到晚上七点……而那些复习资料,仍然放在装棉被的麻袋中,以一种绝望的姿态无声地呐喊……
[我可能又完了]
————————————————————————————————————————————
这学月看了不少书,阿加莎的《尼罗河》、《东方快车》、《阳光下的最恶》、鲁豫的《心相约》、杰克·伦敦的《马丁·伊登》。
对我思想影响最大的书应该是《马丁·伊登》,而对我生活习惯影响最大的则是《心相约》……
[马丁·伊登]
先说《马丁·伊登》。马丁是个粗鲁的水手,一次偶然认识了上流社会的名媛罗丝,二人一见倾心。马丁从此痛下决心要重新塑造自己,要让自己的思想和外表都能配得上罗丝。凭着本身极高的悟性和努力,马丁在哲学和文学上得到了突飞猛进的提高,于是他开始文学创作,并梦想成为一个畅销书作家。马丁屡屡将自己的作品念给罗丝听,然而作为文学学士的罗丝却并不能理解马丁的作品,罗丝是个现实主义者,她只想让马丁快找个工作,好让二人的生活有所保障。然而理想主义者马丁坚决不向现实妥协,他让罗丝给她两年的时间,他一定会实现自己的梦想。然而,屡战屡败又穷愁潦倒的马丁让罗丝心灰意冷,他两的婚事终于吹了。而在这时马丁却终于成为了畅销书作家。但这些功名对马丁来说已经不重要了。功成名就的马丁看透了这个世界,他选择了死亡。
杰克·伦敦在我印象中一直是很积极向上的作家,他不是写了本《热爱生命》么?所以我认为他的书一定都是远离绝望和死亡的。但是《马丁·伊登》的主人公马丁却在小说的最后选择了自杀,这让我很诧异。序言中说这表现了作者认为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不可调和的观点。我觉得没必要上升到阶级的层面。这是理想主义者和现实主义者间的矛盾以及理想与现实间的矛盾。
马丁的错误在于,他根本不该爱上罗丝,就思想上而言,二人根本不在一个档次,而马丁在这段情中陷得太深,他学习再到后来写作的目的就是为了能给罗丝理想的生活,在这个过程中,马丁的思想层面和深度不断上升,他对这个世间看得越来越透彻,但此时他并没有对这个世界产生厌恶,因为还有罗丝在,罗丝就是他生命的唯一希望,直到后来,罗丝也摒弃了他……
世界上每一个人都戴着一副脏眼镜,它模糊了你的视线,让你看不到人间的丑恶(包括自己的)。然而有些人却努力擦拭它,极力想要看清这世界,直到最后他终于看清这浑浊的世界时,他开始失望。这些看清世界的人,有的选择陨灭,就如马丁和小王子,有的选择终身与世俗对抗,比如王彩玲,而另一些人,选择了妥协。
记得高一上期那个叫覃夌的女生在写给我的信中说:“我觉得你像是个把什么都看得太透的男孩,每天面对着刺眼的阳光,把手揣在包包里,无奈笑笑。”这太抬举我了……我还没高深到那个境界,只是经常感觉寂寞罢了。只是心中有一些梦想,而对于那一些梦想,却没有人理解,也没有人支持。我并不需要你们的理解和支持,只想要你们能够尊重,尊重我,尊重他们,可以吗?
[心相约]
说点轻松的吧。最近我迷恋上了一个女人,她叫鲁豫。我开始看她的访谈和文字,那本《心相约》已被我看得烂熟于心。魅力就是一种神奇的东西,至今我都说不上为什么我会迷恋上这样一个女人。我开始按照她的方式来生活,每天早上吃牛奶+酸奶+麦片+葡萄干,喝很多很多星巴克的黑咖啡(晚自习时因为咖啡因的原因做作业的手一直抖个不停)。
很多人说鲁豫爱炫耀,但是我就是喜欢她,我承认要是其他人像鲁豫那样招摇我早就把他(她)骂得狗血淋头了(比如安东尼,详情见我的豆瓣评论),连自己都奇怪为什么会这么迷恋她。
所以,我的白日梦又可以多一个了——上鲁豫有约!
……
[阿婆]
时间很紧啊,那就说得简略些吧。
阿婆的书太精彩了!最喜欢的是《阳光下的最恶》,而最让我想得多的是《尼罗河的惨案》(太怜惜里面那个林内特了),看《尼罗河》之前我在阿婆的贴吧逛了逛,不幸遇到一个名为“刚看完尼罗河的惨案,天下怎么会有这么变态的情侣!”的帖子,其结果是我看那本书时直接就知道凶手是谁了。我操。不过阿婆对人的物刻画和人性的剖析真是一绝,只是有时显得太啰嗦。
[其他]
最近开始看江户川乱步,狂爱明治小五郎!
-
2009-04-05
荒原之葵。
那个阴冷的早晨,我被莫名其妙的扔在了这片潮湿的土地里,成了荒野里唯一一朵向日葵。
我不知道这是哪里,也许是英格兰北部某个郡的荒原上。这里仿佛郁积了世间所有的阴霾和湿气,让我本应饱满的花瓣变得枯皱和干瘪。
我仍记得第一次从土层中出来时我是多么的失望。这个荒凉的地方没有我的同伴,有的只是死沉着脸的石楠。西风常年地呼啸,如同一位愁眉苦脸的女诗人在低吟哀号。那些石楠,还有常年把枝干伸向苍天祈求甘霖的枯树也跟随西风一同悲歌。
就在这样的荒凉中,我孤寂地开花——一朵干瘪、孱弱的枯黄色葵花。就如一袭肃穆的黑袍上一点明艳的污渍,突兀而扎眼。
你是什么花?禁不住好奇,一株肃穆的石楠冷冷的问道。
向日葵。我是一株向日葵。
向日葵?那是什么样的花?
啊,那是一种信仰太阳的花。它们朝拜太阳,每天虔诚地唱着赞美词,赞美太阳,赞美它所给予芸芸众生的希望。向日葵都是太阳的信徒,都是太阳的儿女。
可这里是不被太阳眷念的地方。苍穹总是乌云密布。我们信仰乌云,它遮挡了阳光,让我们免受它的灼烧。我们还信仰西风和暴雨,信仰冰雪和寒霜。
我没有再说话。我低下头默默祈祷,也为往后某个时刻的仰头而储蓄力量。
我一直记得父亲的话:
要相信太阳,无论在多么阴冷的角落,它总会踏着灿烂的脚步悄然而至。
从那以后我开始安静地祈祷。
荒原的冬季漫长而寒冷。猖獗的西风攫取了我稀零的花瓣。
多别致的发卡,衬我的黑发多么合适!西风轻狂地嬉笑。
我始终低着头,默念着关于太阳的祷文。
那些祷文。是先辈们辗转了天涯与海角,搜集最纯最圣洁的阳光碎片所凝练而成。那些灿烂的文字,镌刻在每一朵向日葵的花瓣上,生生世世,永不漫漶。
就这样,我靠那些温暖的文字度过了整个凛冽的冬季。我愈加恬淡和平静。本以为,我会一直孤单地在这凄凉的荒原上生长和枯萎,直到那一次露水般美妙的邂逅。
一个清冽的早晨,沉沉的乌云被日臻强烈的阳光灼烧得四分五裂,然而仍固执地不肯散去。天空如龟裂的大地,每一道裂口,都绽放出苍白的光;有如伤痕累累的身躯,每一道伤痕,都在灼灼地燃烧。
这个时候,我都会热切地仰望天空,期望着太阳的脚步近一些,再近一些。
湿润的风带着远方野蔷薇的问候轻盈掠过。
知更鸟将空旷的苍穹鸣叫得寂寥。
南去的燕群在大地上投下一片优雅的剪影。
此时此刻,我蓦地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寂寞。宇宙洪荒,天地玄黄,我是那么渺小,那么微不足道,我在这凄凉的荒原生存下去的意义何在?那个凋零的日子,我开始期盼它早日到来。
当我正悲伤地琢磨着死亡的问题时,一个轻快的黑影朝我飞来——是一只燕子。
燕子用复杂的眼神望着我,良久,才开口道,你是一株向日葵么?
对,向日葵。
可是,在这样寒冷的荒原里,怎么会长出向日葵?
不知道,也许是上苍一个无足轻重的玩笑。我随时都会死去,只是我还没看见过太阳,心仍有不甘。燕子,你也是阳光的信徒吧,你要去南方么?
信徒?还算不上吧。我将要去南方,去那个离太阳最近的地方,我们喜欢温暖。
说点什么吧朋友,关于你在南方的经历。我对这个过客突然有了兴趣。
南方啊……离这里尚有一段距离。只要你看见了椰子树抑或香樟,那就证明你已经到了南方。去年春天,我就是在香樟树上栖居的。你知道么,我爱上了那棵香樟树,整个春天和夏天,我都和它在一起。我爱它优雅的姿态和迷人的香味,我们准备厮守终生。可是后来,秋天来了,瑟瑟的秋风冷得让我打颤。我知道,在这样下去我非冻死不可。于是我开始和它商量着暂时离开的事——
什么?你要走?你不爱我了吗?
不,亲爱的,我很爱你,可是,为了不让自己冻死,我必须离开。
借口,借口!如果你真的爱我,就不会吝惜自己的生命,我的恋人应该陪我走过无数的春夏秋冬,不论狂风和暴雪,冰霜和雨雪。走吧,你走吧,你根本就不爱我,我也无需再爱你。
我想辩解,可它根本不睬,竟和一只红雀调起了情。
砭骨的北风又开始呼啸,受不了寒冷的我,伤心又无奈地离开了。
一路上我都郁郁寡欢。同伴对我说,嘿,伙计,看开一点吧,不值得为一个自私的马子懊悔。你瞧,那些燕尾蝶,它们多美呀,随便搭上一个玩玩儿吧。
可是那些蝴蝶根本代替香樟树在我心中的地位。现在想想,我真是个懦夫,为了爱情,死又何妨呢!可是现在明白这些已经太晚了……
说着说着,燕子竟然开始哽咽起来,旋即开始嚎啕大哭。
那一刻,我突然喜欢上了它——这只为情所困的傻傻的燕子。
燕子啊燕子,如果我能走路就好了,我一定会跟随你去南方。我不怕自己泥土中的根有多污浊多难看,只要你不嫌弃,天涯海角我也陪你去。
在学校时用铅笔写在笔记本上的童话,未完成。
-
2009-04-05
感觉。
感觉是最说不清的事。很多偶然的场景,抑或幻念,它们承载着一些飘渺的记忆,它们焦灼如烈日,抑或清凉如甘泉。
譬如关于去年夏天的回忆中里,冥冥之中有个小男孩,他蜷缩在宽阔的马路上。黄昏时节,空气中浮动着燥烈的灰黑色颗粒。暗蓝色的天光黯淡了男孩的眼眸。男孩身体不住地颤抖,正如心脏剧烈地不安地焦灼地将要崩溃地跳动。
譬如有一次放月假回家的路上,郑钧的那首《流星》萦绕在我耳边,随之汹涌而来的,是那些清凉如水的记忆。我仍然记得那本超满英文歌歌词的笔记本,那页快被我翻烂了的coldplay的《Yellow》,初三时几乎每晚睡觉前都要听的歌曲,直到听得眼圈发红,直到最后潜入到很浅很浅如水汽如碎片般的梦中。那些歌词承载在已然泛黄的纸上,在漆黑的记忆仓库的角落散发着清莹的微弱光芒,奋力挣扎,想要逃离。
我已经分不清哪些是幻念哪些是实在。
那些倏地到来又倏地离去的感觉,随时都能让我热泪盈眶。
很多事已回不去了。
很多事焦灼了,将来还会再来么。
-
2009-02-08
沟壑。
1.
总感觉自己昨天还是个初中生。
关于我高中的记忆总是很浅很浅,我浑浑噩噩的走过了这焦灼的一年半,我不清楚这一年半的时间我干了些什么。
2.
一个奇怪的梦:高中的记忆就像是一道浅浅的沟壑,初中的那头,我在这头,似乎轻轻一跨,就能回到过去。于是我轻轻的把脚探过去,却发现这沟壑老长老长。
远方一个阴沉沉的声音飘了过来:回不去了。
沟壑两边有两个孩子。
他们有着相同的模样,却有着不同的眼眸。
站在过去的孩子问道:你是谁。
当然,我站在现在的这一边,即过去的对岸。
那是得焦虑症后的我。
3.
小学的时候喜欢趴在沙发上看《哆啦A梦》,我幻想着拥有能够控制时间的道具,那样就可以随意进去女孩子的浴室。
第一次收到女孩子的情书,急得不知道该如何是好,无奈之下把它撕掉了,之后再也没和那个女孩说过话。
狂迷哈利·波特,常常拿着筷子对着杯子叽里呱啦大念一通希望有奇迹发生。
躺在被窝里写小说,还是关于黑社会的小说,准备投给《故事会》,因为那里的稿费比较多。
4.
初中的时候狂迷三毛。语文老师问:你们长大后想干嘛。我说,我要去流浪,去撒哈拉。然后是教室里此起彼伏的嗤笑。
家里有了电脑,开始在网上写恶俗的悬疑小说,学习成绩下降,老师找家长,每天可以把班主任咒骂五十遍,一个人望着漆黑的窗外想流泪流不出。
暑假的时候因为成绩差被父母骂,愤然夺门而出,恨恨地学着野比大雄的样子嚷道:我要离家出走,谁稀罕这个家。然后在凄寒的大街上逛了半小时后灰溜溜地回了家。
快中考的时候迷恋上COLDPLAY,把那首《Yellow》的歌词抄在笔记本上,一遍又一遍地翻译成中文,一遍又一遍地聆听,听着听着眼睛就开始变得红红的。
然后,中考了。
5.
中考后的暑假是学生时代最长的一次放假,是我有记忆以来最悠闲的时光。
无数个深绿色的日子,无数零碎的快乐,无数清凉如水的记忆。
一起的一切,就像世界末日来临前的狂欢。
6.
关于高中的记忆也有美好的一部分,比如军训。
学校在一个小县城,封闭式。第一次离开家那么远去上学,每天打电话回家讲着讲着就痛哭流涕起来,我完全抛弃了平时的倔强,大喊:我要回家,我要转学,不读这里了不读这里了!
军训的时候,我们休息。前排的女生在讨论寝室的名称,我张口就说:就叫怡红院吧。刹那间周围的人大笑不止。身旁的哥们儿手很自然地搭在了我身上,向我友好的笑笑。
总的说来,高一上学期我过得还不错。
7.
高一下学期,一夜之间,我莫名其妙地患上了焦虑症。刹那间所有的一切都变了。
我想老天是故意和我过不去。
8.
你能理解那种感受么?
我每天告诉自己,要加油,要战胜焦虑。可是没用啊,我依旧被气短、心悸还有那恼人的焦虑情绪困扰。
每到清晨都是新的焦虑的一天的开始。
这些被炙烤的焦灼的日子,这些迷惘的日子,这些疯狂的喃喃自语,这些无谓的自我鼓励,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是尽头。
我想你不能理解。
9.
读史铁生的《我与地坛》。
园神说:孩子,这不是别的,这是你的罪孽和福祉。
10.
那天我站在宿舍的天台边上向下看。我手扶围栏,拼命地原地跳。
神啊,赐予我跳下去的勇气吧。
可是我并不想死啊,我只是想摆脱恼人的焦虑。
11.
有时我觉得眼前的一切很虚幻。高中所有的一切不过是一个梦。然后,梦醒了,我依然是那个我,那个无忧无虑的初中生。
也许那段沟壑可以填平,或许它并不存在。
我还是我,那个整日不知愁滋味的初中生。
12.
对成恳说起自己的焦虑症。
她轻描淡写地说:会好的。
不知道为什么,这样简单的三个字,却一直在我心中散发着小小的温暖。
13.
我照镜子。镜中人看着我。
我还是我吗?
我难道不是我吗?
14.
镜中人说:我要去流浪,去撒哈拉。
镜中人问:你是谁?
-
2009-02-08
一段对话。
鲁豫:你怎么能晒这么匀呢?
章子怡:(发愣)……
鲁豫:那不是晒的呀?
章子怡:就多脱一点就晒得匀了……呵呵……
鲁豫:呵呵呵呵……
——摘自《鲁豫有约》
鲈鱼阿姨想影射什么?
-
2009-02-08
鲛人之文梨篇。
[文梨]
她们总在我面前攀比着漂亮的衣服和新款的手机,让来自农村的我无地自容。她们总是毫不掩饰对我的不屑和厌恶,有时一个白眼,有时一声长长的“啧”。这些我都不在乎,我安安心心地学习,农村女孩就该两耳不闻窗外事。可是,没想到她们竟捏造出那样的谣言。
我到底做错了什么,为什么她们要那样对我?
那件事发生后,我整天躲在寝室里,我不知该怎样去面对那些人。我觉得眼前的世界一片黑暗,我想去死!
那天,我一个人来到天台。颤颤巍巍地向下看——天台好高,北风呼啸。
“跳吧,跳吧,只要终身一跃,你就可以摆脱所有的苦恼,跳吧。”
一个声音在耳边萦绕。
可是凭什么我要去死啊?该死的是她们!是她们让我坠入万劫不复的深渊。
我恨她们。
我恨那些势利眼的老师。
我恨那些恶心的同学。
我恨这所该死的学校。
去死吧,贱女人。
去死吧,沈若玫。
去死吧,张雅。
——“死亡论坛”文梨是农村来的女孩。
她有着农村女孩特有的勤奋和卑微,干净的眼眸里总流动着惶
恐。她是高一的新生,眼前的一切都是那么的陌生。
女孩子们都穿着漂亮的名牌服饰,梳着昂贵而精致的发型。而文梨,只是一个穿着蓝碎花布、梳着两条麻花鞭子的典型农村女孩。她和其他女孩子看起来是那么的格格不入。
幸好有些东西是别人花钱买不到的,文梨有着白皙的皮肤和美丽的脸蛋,再加上过人的聪颖,这给她的美更增添了几分灵气。
就这样,文梨的高中生涯开始了。
她每天一个人去食堂,一个人上体育课,一个人去澡堂洗澡,一个人办小组手抄报。
她每天独来独往。她小心翼翼地和人们保持着距离,她知道自己融不进这个圈子,所以就选择回避。
她满以为自己的高中生涯能这样平静地过去,但有些事是注定的,躲不过。
文梨篇尚未完成……
-
2009-02-06
故乡。
[雷人的迪士尼和海洋公园]
前几天去香港玩了。先去的广州姑姑家,然后坐火车去深圳,然后直接跨入香港。
其实呢,去香港就该逛街嘛,可是傻逼的我竟然第一天去的是迪士尼乐园。其实最初我就听到过海明的劝告,说那里不好玩太小了。我不信,我想你都没有一颗纯洁的赤子之心,我这么童心未泯的人去了一定会觉得好玩(好吧我承认我想在那里玩一些刺激的玩意儿)。进去之后我就发现被骗了。嗯,这些东西完全是为十岁以下小孩子准备的。什么太空飞碟、什么旋转茶杯、什么小飞象……我操,这不是欺诈么!跳楼机呢?过山车呢?然后我就一个人站着发愣,冷汗直冒啊,还伴随着乌鸦叫。
结果我还是在那玩了一天。人太多了玩什么都要排队。而且什么人种都有,印象最深的就是菲律宾人(皮肤黑黄长得很矮的应该就是菲律宾人吧)到处都是,都是一副保姆打扮,可能都是菲佣,还推着婴儿车呢。
最好玩印象最深的恐怕就只有立体电影了。
然后第二天,同行的人说要去逛街,我还是不死心我心想一定要玩到刺激的东西,于是我说我不去逛街,我一个人去海洋公园。
于是第二天一个人来到维多利亚码头坐轮船到金钟,再坐公交车到海洋公园。
立马坐了过山车和跳楼机,然后就发现自己又被骗了。过山车坐的时间还稍微长一些,跳楼机还没反应过来就已经结束了!我操。然后又去坐海盗船,旁边金发碧眼的姑娘一直在惊声尖叫,我皮笑肉不笑的对她翻白眼儿。那海盗船……怎么说呢,就像是没有高潮的性爱。
后来人越来越多,我也觉得越来越没劲了,但是怕浪费门票钱,就基本上把全部游艺机都玩了一遍,跳楼机和过山车坐了两遍。等全部玩完都已经很晚了(排队的时间占去百分之90)。最后去看海洋剧场,那些表演烂得……算了我都不想说了。
最后极度沮丧兼无奈地排了很久的队坐缆车下山。然后坐公车,地铁,轮船,来到维港。
[流浪的艺术家]
当时我已经是精疲力竭了,突然远方传来悦耳的小提琴声。扭头一看,哇靠,街头艺术家。
金发碧眼的外国人,乱糟糟的头发,苍白的皮肤,萧索的眼神,他站在维港前忘我的演奏,并不理会来往的行人。这一切似乎只有在电影中才会出现。
我完全被他的音乐陶醉了。
我心想,这真是我生平见过的最优雅的乞讨。他和那些动不动就把腐烂的大腿拿出来恶心人的乞讨者是多么的不同啊。
当时我一分钱都没给他,因为我怕给的钱太少丢人,相机电池又没有带(我真傻逼啊啊啊),于是只好带走属于自己的美好记忆,悄悄地走了。
[冰淇淋车子]
在星光大道,看到一辆卖冰淇淋的车子。这可是我第一次看到这种车子。记得以前在伊藤润二的漫画中看过一篇关于冰淇淋车子的故事,情节大概是这样的:冰淇淋车每天都会来到某个小区,小区的孩子看见冰淇淋车子可高兴了,每次都兴奋的跑去买冰淇淋吃。渐渐地,孩子们就变成了冰淇淋,他们互相舔着,一起欢呼着……
这是一篇恐怖漫画,但我却认为那是童话。能变成冰淇淋多好啊,哪天我们城里要是来了个可以把我变成冰淇淋的冰淇淋车就好了。所以冰淇淋车在我的印象中一直有种童话色彩。
星光大道的冰淇淋车放着音乐,是很童话很幻彩的那种,很好听。我吃了一个香草,七块港币,还算便宜。
[故乡]
第三天的时候,他们去澳门,我因为签证问题去不成,于是回了广州。
好遗憾啊,没有在香港逛成街。我揣去的两千多块一分都没用(住宿玩全是姑爷包的)。
真的好想在玩几天啊。铜锣湾、黄大仙、马场……那些熟悉又陌生的名字我都还没见识到呢。
以前去一些城市,总会产生很强烈的陌生感。总让自己感觉不属于那里。可是在香港,我居然没有这种感觉。也觉得很奇怪,自认为是先天没富贵命的,我讨厌那些大都市,比如广州,比如深圳,比如上海,那些地方都太过喧嚣和繁华,太不适合我。
我喜欢成都和重庆,它们让我有一种归属感。成都的都江堰、武侯祠、青城山,重庆的三峡和那些斑驳的石阶,总让人感到一种历史的质感。蓉城和山城,多么古老而安稳的名字。
当我在夜晚时穿梭在香港某条大街上,因为找不到码头急得满头大汗、当捡废品的阿伯操着我完全听不懂的广东话细心为我描述着码头的方向、当我走在大街上闻着有腥味的海水时,我知道,我属于这里,也许香港,就是我的故乡。
故乡,什么也不是。故乡,只是一种情怀。
泸州是我的故乡,重庆是我的故乡,成都是我的故乡,香港也是我的故乡。
上照片(有些拿光影魔术手改过……以后再也不用那玩意儿了,因为突然觉得图被改后好难看啊):

香港的地铁很干净。香港人长得真漂亮,穿得又时髦,在香港我时刻都感觉到自己是大陆来的土鳖……

这里好像是旺角。

我们住的酒店——九龙香格里拉。

房间里面可以看到海景,窗外是维多利亚港。


维港。



迪士尼专线列车。

迪士尼乐园的美国小镇大街。




米奇音乐剧。

歌剧狮子王。

现场版歌舞青春。

这个貌似是……贝尔?她马上就要转身走了,正和我们挥手告别呢。所以赶紧抓拍,结果拍得好模糊啊。


-
2009-02-06
鲛人。
南海之外,有鲛人,水居如鱼,不废织绩,其眼泣,则能出珠。
——《搜神记》
《鲛人》
楔子
殇县是个普通的小县城,它破败而僻静。
县里有一座山,山上有所学校,名曰:殇县一中。
殇县一中是一所现代化的中学,漂亮的教学楼、公园式美丽的校园都和这落后破败的小镇极不搭调。多年来,这所学校以封闭式的管理模式和令其它学校眼红的升学率闻名全国,以致生源不断,无数省内外的家长都不惜重金将子女安排到此校就读。
殇县一中原本是个破败的小中学,多年来因为知名度的提高钱财纷至沓来。于是校领导开发了新校区,而旧校区则仅部分教室继续使用。
旧校区教学楼的后方是一面围墙,这是一个十分不引人注目的角落。而那一面围墙,就是在学生中广为流传的“死亡论坛”。
无数万念俱灰的人,无数在痛苦中煎熬的人,无数怒火填膺又不得不忍气吞声的人,他们都来到这面围墙边,在斑驳的墙壁上,镌刻下自己的悲哀、绝望、愤怒,镌刻下自己渴望死去的人的名字。最后,鲛人便会杀了他(她),以解镌刻者心头之恨。
谁是鲛神?
又是一个传说。
传说,在学校阴暗潮湿的下水道里,有一个人头鱼尾的怪物,人们说那便是古书上所说的鲛人。它会在凌晨时来到“死亡论坛”前,观看这些被风沙侵蚀的墙壁上所镌刻的滚烫的愤怒和冤屈,然后,除掉那些被人们诅咒的人。学生们将其膜拜为:鲛神。
黑夜中,一个模糊的影子出现在“死亡论坛”前,良久,又倏地不见了。
只有墙壁上那些文字,仍以安静的姿态剧烈地存在,似无数双愤懑的眼睛,凝望着这秽浊而混沌的世界。
杀了他。
杀了她。
求求你,鲛神。估计三月底可以写完吧。
很久没有在博客上磕叨了,现在有好多话想说啊,可是太晚了,明天吧,就这样。
-
2009-01-19
大家一起来。
体育课上,女生跑步。一半女生来事儿了,聚到一堆,叽叽喳喳。
突然,一豪放女见来事儿的人众多,忍不住兴奋地大叫:大家一起来~!
众人皆喷。
-
2008-11-30
一些盗版碟以及我的美国梦。
-
2008-11-30
阿扁。
在学校我住的是老师的房子,有三个学生和我一起住,两个同级的一个高四的。
这幢楼里面有很多猫,有一天高四的人说他想要逮一只养起来,我当即赞成。结果就逮到了,一只棕白相间的花猫。老实说我不喜欢这样的猫,我比较喜欢单色的。
那天我们给它洗了澡,为她买了猪肝饭。可是猫儿不吃。于是我想起了绝食的陈水扁,所以给她取了个名字叫阿扁,高四的也说这名字好。
阿扁是母的,抱它的时候能摸到她的奶头。阿扁貌似有孩子,以前在楼道里看到过一只纯黑色的小猫,可爱得要命,不过当时急着去操场做操,于是没有抓。
过了几天,大概是太饿了,阿扁吃光了所有的猪肝饭。我欣喜若狂,叫走读生帮我买了一些猪肝。下午放学回寝室,我把难闻的猪肝煮了煮,然后用手撕成一小片一小片的,和在饭里,再浇上一勺猪肝汤。在寝室里,我是和阿扁接触得最多的人,所以阿扁非常喜欢我。每次回寝室,她就回围着我“喵喵”叫,还会把身子往我腿上蹭,撒娇。
有一天,楼下的老爷爷让我把阿扁放出去,他说阿扁的孩子要吃奶,他说阿扁喂完了奶自己回回来的。于是我把她放了。晚上回寝室的时候,她果然回来了,貌似孩子没找到,大概是饿死了,那只纯黑色的小猫。
我每天都会和阿扁亲昵,让她舔我的手,把她抱在床上,用脸挨她毛茸茸的身子。阿扁会眯着眼,好像很开心很满足的样子。自从有了阿扁,我好像不那么焦虑了。每天晚自习下后,阿扁都会在我身上撒娇,听着她可爱的叫声我就会特别的欣慰。
阿扁让我在令人绝望的高中生活中有了一份期盼,让我麻木的心灵多了一份小小的温暖,这个凛冽的冬天,就让我抱着你过吧,我的阿扁。
-
2008-11-29
青鸟飞不过的地方。
去丽江已经是四个月前的事了,趁记忆还没有完全淡褪,我想说说旅途上一些有趣的东西。
这是我的第一次独自旅行。
不是为了治疗纠缠了我半年的焦虑症,也不是为了遗忘,没有动机,说不上为什么,我就这样一个人去了丽江。一路上心脏都因为焦虑症而狂跳不止,呼吸急促,异常难受。
快到黄昏的时候我来到了丽江古城。将行李放在“悠然居”客栈,然后在某个苍蝇小餐馆草草吃了一顿。大约晚上七点,跟着嘴巴甜得腻人的导游大婶和一堆同团的人去逛古城。
也许是离太阳很近的缘故,我总觉得丽江给人的感觉是淳朴而干净的。你看这里的天,你看这里的水,你看这里的人,再看看这里的楼房,这里的一草一木,他们都让人感觉一种纯净,一种自然和古老的文明完美糅合的纯净。
我故意和导游大婶他们“走散”了。一个人胡乱穿梭在曲曲折折的小巷,感觉无比的惬意。在某座石桥边,我惊喜地发现了一支正在演唱的乐队,歌声很有浪迹天涯的感觉。又是在某座石桥上,我发现了一个很文艺的咖啡厅,大门上破烂的招牌上写着:布拉格。踟蹰良久,我终于鼓起勇气走了进去。昏暗的淡黄色灯光,一个外国女人依偎着一个中国男人,他们正翻看一本英文小说;两个外国男人在窃窃私语;一个年轻姑娘时而望着窗外阑珊的灯火沉思,时而埋下头在笔记本上疾书(也许在编织一个浪漫的爱情故事抑或是记录她不久前的艳遇)。于是,我,这个土老帽,像民工第一次进城一样,被这股小资的气息震撼得不知所措。年轻的老板娘走了过来,给了我一本菜单,我颤抖着的手接过了它,把价格一栏上迅速扫描了一遍,当即点了一杯第二便宜的冰激凌咖啡。挑了个靠墙的座位,掏出杜拉斯的《情人》,开始心猿意马有一搭没一搭地读起来。好几次想拿出相机拍一拍这里,以后好当作自己文艺气质的证明,正当我犹疑不定时,一个牛高马大的彪形老外突然出现在我面前,问道:“XXXX?”我当时猛然站了起来,感觉脑袋里一片空白,茫然地望着他,哼道:“嗯?”他手指着板凳,又道:“XXXX?”我还是傻愣愣地望着他:“嗯?”最后,那男人无奈了,直接把身旁的板凳拿走了。后面那个写艳遇故事的年轻姑娘发出一阵阵嗤笑,我的脸蛋出现一团团红晕,赶紧做下去,埋下头,死死咬住嘴唇,突然就恍然大悟了:原来那外国男人在问:“It‘s free?”
自那次丢人的经历后我再没进入过任何外国人聚集的小资地儿了。
那天夜晚我迷路了,七拐八绕,一路询问,加上路边的地图,万水千山走遍,水里流年偷换,当我终于颠簸到悠然居客栈时,轻舟已过万重山。(随后的几天里我一如既往的迷了路,但最后都神奇地回到了客栈)。
第二天,我去了茶马古道,喝了山上的圣泉,有点甜。下午去了拉市海,坐在穿上的时候,天空突然放晴了,那些云霞太美了。
第三天,在一个不伦不类不中不洋绝对不会有外国人且收费奇高的咖啡厅看了一下午的《天龙八部》。
第四天,去了虎跳峡。八个同行的人,外国人占一半。那个外国阿姨拿着麻花亲切地问我:“Do you like?”我微笑着摇头。晚上听了纳西古乐,太难听了,吵吵闹闹的跟办丧事似的……倒是那群洋鬼子听得挺带劲儿,没准儿他们以为那就是中国的Rock。
第五天,坐飞机回家。心情依旧不好,焦虑症依旧猖獗,什么也没改变。

丽江是一个离太阳很近的地方,这里的人和向日葵一样向往阳光。但强烈的紫外线让我这个长期生活在湿润空气里的四川人有些吃不消。呆在丽江不到两天,皮肤开始变得绯红,回家后又转为了黝黑。







许愿灯。一向对许愿、祈福、默哀等玩意儿不屑一顾,总觉得它们太形式,有时间去做这些不切实际的事儿,还不如干点有用的。

总是很留意路边不知名的野花。它们没有浓郁的味道和浮艳的外表,却有一种淡雅和本真的气质吸引着我。

我们骑着马,伴着纳西人的山歌,走上了茶马古道。


拉市海上的船夫。





我一直想变成一个水孩子,拥有一颗用水做成的心,生活在水中纯澈的世界里。


-
2008-08-06
江边依旧。















-
2008-07-27
泰坦与荧光。
中午的时候发现CCTV6正放《泰坦尼克号》,于是跟着看了起来。
这片子小学时看过,看的字幕。当时看得一把鼻涕一把泪的,俨然一个有着明媚的忧伤的花季少男。印象深刻的地方有很多,比如露丝和杰克在三等舱跳舞,比如他们对着大海吐口水,比如那三个在船将沉默之际还在忘我演奏的音乐家,比如那一堆相拥在以前的老夫妻,比如那个给两个孩子讲故事的妈妈,还有黑夜中,露丝沙哑却坚定的口哨声……
而今再看一遍,感动少了很多,印象最深的是露丝的配音,太恶心了,感觉有些像何晶晶。去年《看电影》杂志搞了一个关于“泰坦尼克十周年”的专题,本来刚开始看很有兴趣,后来看了铸秦的一篇装B文,里面尽是YY,简直是对《泰坦尼克号》的亵渎,不禁有些恶心和义愤填膺,这样的人也配喜欢电影?也配当《看电影》的编辑?最后看专题策划人,居然就是这个铸秦,一下子感觉那篇专题有些别扭和拧巴,让一个不喜欢《泰坦》甚至侮辱它的人来当策划人?
看到一半V发短信过来让我马上下去。我一下子想起昨天答应了他一起去游泳的。于是依依不舍的拿起东西下了楼。下午的阳光很毒辣,但却有青春的感觉。青春,这个词真好。青春就像下午的阳光一样毒辣,这个毒辣不等同于我们班女生的那种毒辣,这种毒辣,不恶心,不会给人伤害,只会让人更加情怀。
泸高的游泳池人很多,依旧到处散发着荷尔蒙的味道。站在岸边的我刚要跳下去,一个老头朝我这边吐了泡痰,于是那乳白的痰便在粉蓝的水中飘荡起来。
游了不多久便走了,不好玩,人太多,还有就是V只会蛙泳,而且头抬不起来,没法陪我在深水区玩。
在更衣室看见小龙,以前的室友,他和一群人大声说笑,表情和笑声都很做作,那恰恰是我学不来但又及其想要学的。
从泳池出来,阳光照样毒辣,突然想穿一身很非很摇滚的衣服,和小V倚在马路变的围栏上,叼着烟,用四十五度叫仰望天空,一半明媚一半忧伤,引来一群小女生崇拜的目光。
然而事实肯定是这样的——一个板车夫穿着和我们一样的很非很摇滚的衣服从我们面前走过,天空上掉下一坨鸟屎,一半明媚一半忧伤导致面部神经麻痹,然后,泸高的保安走了出来,看见我们抽烟,以为是泸高的学生,拉着我们去了校长办公室。
由此可证,情怀的事只能在小说中或电影中出现。
回家的时候正是泸高学生上学的时候,碰见了G和XE。人没怎么变,只是看我时的眼神变了,变得很陌生,很淡漠。晚上的时候又碰见了YC,小学时最好的朋友,他看见了我,然后眼神赶忙抛向了别处。
究竟是怎么了。这世上有没有长存的友谊呢。难道就像落落所说:“这个世界上一定有不永恒的,不那么永恒的,只在某个阶段熠熠的友情。就像这个世界上有种名叫荧光粉的物质。它将之前吸收的光在随后缓慢释放,并且终有释放完的一天。当最后的一刻,从它体内映出的光束由强至弱,最后稀薄,追随而至的是完整而沉默的黑暗。”
去年的时候偶然在舅舅书柜翻到小学时照的照片,有我、YC还有LY,我们在江边笑得很灿烂很纯澈。于是我很情怀的去照相馆扩印了三张大的,想要寄给他们,然后写上一段温暖的话语,可是我终究没有寄。
还是不要寄了吧,有些事是回不来的,怪只怪我当时没有好好珍惜它。
照片上,那年的笑靥依旧如故,只是已经回不去了,荧光,已然黯淡。
-
2008-07-26
罪孽与福祉。
史铁生说,难道我们不该对灵魂有了残疾的人,比对肢体有了残疾的人,给予更多的同情和爱吗?
我说是的,灵魂上的残疾往往比肢体上的残疾更加痛苦。肢体上的残疾只是表面,它终会消褪,终将只留下一个不起眼的、不疼不痒的疤,然而灵魂上的痛苦却是内在的,它不能被人所知道,也无药可医。人们理应给予这类人更多的关怀和同情,可问题是,残疾在灵魂深处,如果别人不说,你就无从知道,然而比起向别人倾诉,他们更愿意选择默默承受。为什么?譬如我们小时候的性幻想,每每快感过后,幼小的心灵总会有深深的顾虑和羞愧,这样做对吗?这是罪恶的吗?别人会不会厌恶我?我本不该那样……我们想告诉父母,可几经深思熟虑后的话语每每一说出口总会变味,支支吾吾,含混不清,闪烁其词。在父母疑惑和不耐烦的目光下,我们沉默地低下了头,不知道该庆幸还是悲哀。他们不会知道,我们当时内心的沉重和愧疚,为了我们心灵的秽浊,为了我们的原罪。
我的灵魂有残疾,我整天整天的饱受它的煎熬。多少个沉闷的晚自习,我在昏暗的白色灯光下痛苦的沉思,寻找救赎灵魂的方法,那就如同在黑夜下波涛汹涌的怒海中苦苦寻找远方的一丝微芒——灯塔。
你能理解我的那种感受么?我在寝室里贴上斗志昂扬的标语,我每天慷慨激昂地对自己说,加油,别再去想那么多,要看到生活的美好。可短短几秒后就会立刻败下阵来,想起刚才那番对自己说的话,无奈苦笑。
灵魂残疾的人希望通过思考来减轻和治愈它的苦痛,想通的固然好,可这种事大多是想不通的。就比如你想不通自己存在的意义,想不通人生为什么会这样,想不通黑夜为何这样漫长,想不通时光的脚步为何这么快……这些都是永远的问题,永远困扰你的问题。
有一天,Vivi对我说,真羡慕你,每时每刻看上去都是那么开心。
我想笑,又想哭。看上去?仅仅是看上去而已吧。这是个虚妄的世界。眼见耳闻的一切都是虚幻,是谎言。友情是假的,爱情是假的,希望是假的,这个世界,是一个巨大的谎言。是的,我每天看上去都是那么快乐,那么阳光四射,但是,又有谁能看到我伤痕累累的灵魂?
不要轻易判决一个人快乐与否,表面上快乐的人,内心往往最悲哀。我大笑,在别人面前疯言疯语,装成是世界上最快乐的人,其实那只是掩饰,是宣泄。茶花女玛格丽特,日日欢饮达旦,向男人们卖笑和歌唱,然而有谁能听出她的歌与笑中,隐含的悲凉和凄楚?那些表面上虚浮的快乐,是内心苦痛的写照,是那么脆弱和不真实。杯杯酒水,只不过为了麻醉焦灼的灵魂。
就像小天说的,我会好好隐藏我的伤,在天亮之前你看不到我的悲伤。
我们都要走下去,带着我们的伤,勇敢地走下去。
肢体的残疾往往造就灵魂的残疾,在双重打击的情形下,想要解救自己,固然是无比困苦的,因而我很崇敬史铁生,一个伟大的男人。他有一个最残破的躯体,和一个最坚强的灵魂。几十年的岁月,他独自手扶着轮椅,走过了人生数不清的坎坷,留下一段段深深的明亮的车辙。有的时候,真的希望能和他一样坚强。
在地坛里,园神对史铁生说,孩子,这不是别的,这是你的罪孽和福祉。
然而我看见了罪孽,却不见福祉。
这是的福祉吗?我问。
这难道不是你的福祉吗?有一个声音突然回答。
是的,孩子,不要怀疑,那是你的福祉。虽然你现在看不到它,但它总有一天会来到你的身旁。有些东西来得很慢,但它必然会来到,只要你的苦痛积淀到一定程度,它便会升华为幸福。譬如漫长的黑夜后你总能看见圣洁的曙光;譬如无尽的等待后总有一颗流星为你划破长空;譬如虔诚的祷告后你终将获得灵魂的救赎。
孩子,相信福祉,你需要耐心和毅力。
也许,这真是我未曾显形的福祉?
我所经受的劫难真的会换来灵魂的救赎?
一切都不是没有结局的开始?
一切都不是稍纵即逝的追寻?
一切都不是没有微笑的欢乐?
一切都不是枉然?
那么,好吧。
-
2008-07-23
雷雷更健康。
这个题目抄袭自豆瓣上的一篇关于《赤壁》的影评,这话说得真好。
昨天终于补完课了。名次也出来了,班上第六名,迄今为止最好成绩,不想多说什么,反正下次肯定退。
补课期间,语文老师让我们把李白的《梦游天姥吟留别》改写成一篇散文,我把它写成了一篇很雷人的武侠小说,小说的名字也很雷人:天姥情仇录。
以下是小说片段:
一个身影破门而出,竟是一位手持长剑、面带纱巾、银发飘飘的女子。
“少废话,纳命来!”说罢,银光一闪,向李太白刺去。
李太白挥扇一挡,笑问:“仙子何须如此嗔怒?”
女子并不回应,依旧挥舞长剑,欲刺李太白。
李太白将折扇一挥,竟无意抽掉了女子的面纱,定睛一看——嗬,好一个沉鱼落雁的冷艳女子!银发飘飘,丝毫不显垂老之势,反更有一种圣洁之美。冰肌玉骨,明眸善睐,朱唇玉齿,一身素白,冷艳又庄严,实让人可远观而不敢亵玩。
原来此人正是青冥山庄庄主天姥是也。因为情所困,一夜白头,性情亦更加乖张暴戾。心灰意冷,索性幽居此地,以天鸡为友,以唱歌弹琴为乐,避开尘俗,不在与外人相见。
趁李太白发呆之际,天姥横扫长袖,使出一招“青天揽月”,裹住古琴,“刷”地抽了回来。然后盘腿而坐,兰指迁纤,轻拨琴弦。
李太白暗自奇怪:“为何她突然停战弹琴?”心下更多了三分警惕,但仍笑道:“能在有生之年听到仙子这仙乐佳音,李某实在三生有幸!”说罢垂足倾听。
听这琴声悠悠,绵绵缠缠,竟别有一番魔力。李太白意识渐渐模糊,眼睛忽睁忽合,似乎跟随琴音去了如梦似幻的境界。
就在这时,天姥目露凶光,玉手在琴弦上一挥,只听“铮”的一声,几十只剧毒银针从琴中弹出,齐齐射向李太白。
李太白凌空而起,旋即挥出折扇,将银针打向四周,含笑道:”好一曲《迷花醉月》,在下真是大饱耳福!”
天姥并不予回应,双手仍在琴弦上舞动,阵阵强有力的声波以锐不可当之势向李太白袭来。这正是可使人五马分尸、七窍流血之曲《子规啼血》!
李太白仍泰然自若,反手一掌,使出一招“九派流雪”,刹那间,两股强劲内力在半空相撞,各自抵散,但其雄浑内力仍弥久不散。
“仙子可是玉蟾派弟子?”李太白突然问道。
天姥柳眉微蹙,冷冷道:“你问这干什么?”
“仙人刚刚使的那招‘青天揽月’是玉蟾派掌门玉婵子所创,那二首奇妙仙乐亦出自其人。以前只是略的所闻,今日一见,果真非同凡响。”
天姥见李太白夸赞自己师门的武功,心中暗自偷喜,但其表情仍是冷若冰霜,道:“是又如何?不是又如何?我已被师傅逐出师门,不再是玉蟾派弟子。”说到此处,竟眼含清泪,十年前那段沧桑往事不知不觉又浮上心头……
好吧我承认我的语言表现力很差,差到写打架的地方我只有用“一挥”、“一跃”、“一挡”、“一刺”这些苍白无力的词儿……武侠小说需要很深厚的语言功底和历史知识,那种隔两字儿一成语隔两句一诗词儿引经据典虚虚实实将虚构和历史结合的武侠文我是写不出的,我希望能用我贫瘠的语言营造最诗意的江湖,在模糊的年代谱写悲壮的华章。那啥,这话说得矫情了点,最近很容易被雷。这篇武侠没写完,也不准备写完。
算一算,迄今为止我挖过多少个坑了?记不得了。最开始挖坑好像是小学五年级,那时特爱看恐怖电影和小说,于是就开始写一篇叫《灵魂》的鬼故事。后来即将写完时我妈把我写小说这事告诉了特让我恶心的班主任,准备让她给我点评点评。我当时一怒之下把那小说扔向了窗外。现在想想还觉得很可惜。
不说了下午回泸县搬寝室。混账房东让我今天之内把东西全搬完。下学期准备住回学校去,去老师家住,400块一个月,看来下学期我得节省一点了。
-
2008-07-09
离开。
要走了,回学校补课,23号见。
浑浑噩噩没心没肺玩了一个星期,此刻的我坐在电脑前,想起小丸子那句梦呓似的话:
人生……到底是怎么回事嘞……?
顺便贴一下我写了十分之一的童话。
猫兔乐队
兔子列侬失恋了。
那个有月亮的晚上,莎莉恶狠狠地对他说:“你这个穷鬼!如果你不能给我一间用胡萝卜做的大房子,就别来找我!”说完,“砰”地一声关了门。
列侬坐在窗前,望着窗外和昨晚一样莹洁的月亮,喃喃道:“戴维斯有什么好,他不就是有几个钱嘛!除了钱,他简直一无是处!看看他臃肿的身子,看看他恶心的大黄牙,看看他盯着莎莉时那猥琐的眼神,啧啧!我就不明白……我真不明白……女人、女人、女人究竟是怎么回事……
“这世界真黑暗,活着有什么意义,倒不如死了好呢。好吧,我这就死,我这就死……不过,死之前,我要给我亲爱的老朋友哈里森道别。哦,兄弟,我们可得来世再见了。”
说完,列侬去了猫咪哈里森住的鱼骨山庄。
哈里森迷恋摇滚,学生时代,列侬曾和哈里森组建过一个乐队,在小城里引起了不小的轰动。当时的生活是多么美好。而今,昔日血气方刚的摇滚少年都已垂垂老去,为了爱情和金钱心力交瘁。
唉,人生啊。列侬长长地叹了口气。
远远的,列侬听见哈里森的歌声——嗬,这歌是列侬写的,名字是《胡萝卜别墅》。当时,两个花季少年列侬和莎莉,正处于热恋时期,列侬曾许诺过,要给莎莉最幸福最美好的生活。
-
2008-07-07
文坛那些事儿。
关于余秋雨
昨天买了余秋雨的《山居笔记》。对于余秋雨,我一直很矛盾,我惊叹于他优美灵动的文采和独到新颖的文思,我喜欢他的悲天悯人,喜欢他的怀古伤今,喜欢他的忧国忧民,喜欢他苍凉的笔锋,喜欢他沉痛的叹息与低吟。但我却厌恶他对于不喜欢不了解的国度的居高临下和恣意批判。
事情源自于《千年一叹》。我看了他在印度的游记,他笔下的印度,完全是个环境脏乱、民风庸俗的国度。他不喜欢印度人爱看热闹的小市民做法,不喜欢印度人口的众多,不喜欢被印度人视为“圣河”、“印度的母亲”的恒河,且毫不留情的以六个字作为恒河之行的题目——“我拒绝说它美”。
余秋雨先生,我想,作为一个文人,你应该懂得对别国起码的尊重,恒河在印度人心中的地位,就等同于黄河与长江在国人心中的地位,试问,倘若一个外国作家大肆嘲讽我们的母亲河,作为一个中国人,你会是什么感受?
况且,你真的了解印度文明吗?真的了解恒河吗?你是否知道,恒河的水是可以自净的,尽管它看起来秽浊不堪,但迄今为止它还没有让任何人感染病菌以致得病死亡。我觉得,这也是恒河神圣的地方之一,它包罗万象,它洗去人们的尘俗,它吸纳了别人的污浊,却依然圣洁无比。
至于人口多,这是别国的政策问题,你无权发言,更不能用来和中国相较,自欺欺人的说:“呵,我国人口还算少的啦。”
现实和想象总有差距,我理解你的心情,但你可以用更柔和的笔调委婉地指出,全然不必说得这么毅然决然,不留一丝情面,一副“青歌赛”评委的嘴脸。
我想问问你,旅游的目的是是什么?答案我不确切,但我可以肯定,绝不是为了批判,为了在别国找自信。去一个你不喜欢的国家旅游,这有意思吗,达到旅行的目的了吗?
印度是一个神秘古老的国度,很多东西你不了解,就不要妄加评论。尊重,是做人的原则。
关于姚牧云
姚牧云抄袭事件已在网络上闹得沸沸扬扬。“一代抄女”姚牧云抄了整整二十多篇小说、散文,且皆在报刊杂志上发表。看了一些她的抄袭文和原版的比较,当时我就觉得这女的太脑残,抄起码也抄得有些技术含量啊,抄得那么昭然若揭,想不被发现都难。
后来又看了她的道歉信,说实话,我怀疑那信是别人杜撰的。套话连篇、文笔拙劣、前言不搭后语且态度极不真诚,整个就一小学生水平。而且满文的感叹号,不知道的还以为她写的情书呢。如果真是她写的,那就恶劣了,她在信中说她对不起朋友老师编辑,但唯独没有说她对不起读者,姚牧云,你真的不该对你的读者说声对不起?你浪费了他们的感动,浪费了他们的支持,浪费了别人对你的信赖,更浪费了自己的前程。
为了才女的名号为了高等院校,出卖自己人格与自尊,这样做,值得吗?
贴吧里对姚牧云的口诛笔伐一浪高过一浪,我想,大家还是浅“批”辄止,对她多一点宽容吧,她毕竟还只有17岁,只是被利益和荣耀冲昏了头脑,她的路还很长,不要因此毁了她的一生,我相信这件事对她的打击已经够大了,这块伤疤会一直留在她的心灵深处,提醒她过去的愚昧与无知。
另外,那些对姚牧云辱骂、随口便是肮脏下流话的人们,我想说,你们的行径比姚牧云更低劣,完全是戴着仁义面纱的道德流氓。
大家多一些理性,多一些宽容吧。
关于韩寒
韩寒最近很脑残。
五月,他公开声明他不会捐款给灾区,他要去灾区救人。
同样是五月,他在博客里说我们应该原谅莎朗·斯通,并扯了一堆什么“人道主义”“劣根性”等乱七八糟的东西。
六月,他又和陈丹青在一次电视节目上说巴金、老舍、茅盾等人“毫无文采”。
再加上几年前的脑残事件——他出了专辑。
其实在我眼里,韩寒一直是个小丑。就像一个骂街的泼妇,我们站在窗台上远远的看着她指着来往的行人和车辆骂,嘿嘿嘿的笑:“哈,快来看啊,这大娘骂得多好玩。”其实根本不把她骂的话当一回事。
关于张悦然
张悦然的博客换了头像——她的照片。很俗艳,感觉很像妓女。
其实张悦然一直都是个俗艳的人。看她的穿着打扮和小说中对人物穿着描述就会明白。还有书的装帧设计,也突显了她俗艳的一面,这点上,郭抄抄确实更胜一筹,至少他懂得怎么弄可以弄得更小资更情怀更赏心悦目。
不过没关系,只要文字合我心意就好。
关于七堇年
上个月在学校借了同学的《被窝是青春的坟墓》。
惊叹于她文笔的华丽优美,同时也黯然于内容的虚无。一副绚丽的外壳,和郭抄抄的有过之而无不及。
第一篇小说,《远镇》,其实刚开始看时很感动,隐约觉得这大概是真的,是作者的亲身经历,并急切想知道后面还发生了什么事。结果越看到后面越觉得假,这种感觉在看到原来衣加是爸爸的女儿时发挥到了极致——这确实是假的。有种被欺骗的感觉,就如当初看《无极》一样,刚开始以为多大的事多宏大的主题,结果看到谢霆锋娓娓道出多年前的“关于馒头的灰色记忆”时我差点没喷血。
后面的散文(其实该叫小说,因为我怀疑那都是假的),都是一个调调,华丽的无病呻吟,没意思。
关于史铁生
通过七堇年的小说突然有了读史铁生的欲念。以前在课本上读过他的散文,很有感觉,到现在我都能回忆起是那幅地坛的画面,虽然仅仅只是我脑海中的臆想,但我相信那确实是史铁生的地坛,因为,那是他通过灵魂告诉我的。那些文字有着特殊的魅力,读它,就好像与作者进行灵魂的对话——那种,最真切最原始的对话,我喜欢那种感觉。
史铁生是个惜墨如金的作家,我曾想过这是为什么,也许,那些文字,源自他灼热的灵魂,是他抽取了自己的灵魂,将它制作成一个一个的小字。灵魂很珍贵,所以当然要珍惜。
前几天在网上买了他的一本散文选。史铁生的书版本太过杂乱,应该出个统一的版本,便于收藏。
-
2008-07-07
楼下的小猫。

前几天在楼下发现一窝小猫,好可爱啊。买了一根火腿肠和一盒牛奶给它们,结果几乎全被猫妈妈吃光了。
好想抱一只回家养,但爸妈肯定是坚决反对的,主要是怕把沙发抓破。以后等咱有钱了,家具全用谭木匠的,要养一窝子猫。










